「忍一下就過去」少女為手機獻初夜

年僅十四歲的二名國中少女分別在網路上結識網友,吳姓男網友以贈送hTC手機誘惑性交易,少女竟覺得「反正忍一下就過去」而同意;另名少女被陳姓男網友載回住處,以「不做愛就去跳樓」威脅,性侵得逞。新北地檢署將吳、陳兩人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指出,去年遭網友性侵報案的人數五百七十七人,未成年學子占三百五十一人,超過六成;被害人通常在第一、二次相約見面時,即遭性侵。

去年九月,新北市卅一歲吳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十四歲國中少女,閒聊得知少女很羨慕同學有iPhone手機,便詢問如果送給她,能否換得「初夜」?吳表示他只買得起hTC手機,獲少女同意。

吳交付手機後,帶少女前往旅館發生性行為;結束後吳希望能抱著少女聊天,少女卻拿起手機、穿上衣服拔腿就跑。

少女獲得手機後在家把玩,被父親追問「那來這麼貴的手機」,少女支吾其詞,父親察覺有異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吳移送法辦。

檢察官偵訊時,少女說「就是很想要手機」、「有經過我同意,反正忍一下就過去了」、「從旅館跑走是怕他反悔要回手機,而且也不想給他抱」。

另一案例發生在去年七月,新北市十四歲國中少女邀約陳姓男網友(廿六歲)逛夜市,逛到深夜陳騎機車載她回住處,威脅發生性行為,否則「妳就從七樓跳下去,如果沒有死,就再跳一次」;少女不敢拒絕遭性侵。少女不敢告訴家人,直到出現重度憂鬱症與創傷壓力症候群,母親察覺異狀,少女才吐露遭性侵。

【2014/04/21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忍一下就過去」少女為手機獻初夜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625357.shtml#ixzz2zUGVcZma 
Power By 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r. Sto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