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是同學不懂事惡作劇」,致理大學性平會讓被害人二度傷害!校方緊急回應:依法行政

 
 
      
           
『我還是不太能理解,法律上公然猥褻跟性騷擾,為什麼到了學校口中就只是【同學不懂事惡作劇】?』被害女同學無言的表示,是不是真的一定要身體上受到傷害了,或是因此有人死了,才能被重視?!
           
『所以被陌生人打手槍射在我身上是我活該?我比較倒楣?誰叫我要坐在學校圖書館睡覺?【經過這次事件我們已經有在圖書館加裝監視器,希望能達到正面意義,讓你受的苦沒有白受!而妳希望加害者被退學這點,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被性侵!那才會考慮退學,目前這件事「只是同學的惡作劇」,至於那位「調皮搗蛋的學生」,我們會對他進行性別平等教育和記過處分,並要求他下次不再惡作劇】』
 
    
因為在圖書館被同校學生猥褻,學校竟已「這是那位調皮學生的惡作劇」來開脫,甚至表示除非你被侵犯了,被強迫性交了,那這樣才算是那位同學犯罪了,不然只是「調皮」「惡作劇」,不算什麼!學校已經有跟他說不可以這樣做了,所以就這樣算了?!這讓被害人完全吞不下這口氣,明明已經是犯法的事,為何學校卻想公然掩飾,還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難道被害人沒有人權?事發當天就找到這位「惡作劇」的同學,並且在偵訊時初步承認行為,已經有報警並提告了!因為射在我衣服上,整件外套上面都是,也有錄到被發現後的逃跑畫面,證據齊全,外套已交給警察採證。
 
          
『至於妳希望以後走在學校路上不要遇見他?!如果真的遇到了,就當不認識走過去就好,讓這件事情【當作從未發生過,慢慢遺忘它】....』
      
這可笑的言論竟然出現在學校招開的性平會上!而且還是女性委員!
什麼叫做當作沒這回事?什麼叫做當作不認識?什麼叫做慢慢遺忘它?如果能忘,這世上不會有那麼對無法走出被害陰影而發生的悲劇!這不僅是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更是對法律的藐視!
       
被害女同學沉痛的表示【無論這件事情最後結果如何,我都不能理解為何一個被害者在性平會上是聽到這樣的話!】 
 
            
               
「如果這間大學真的事這樣,那它只是間學店!不配稱之為大學!」網友們也對學校的做法感到嗤之以鼻!「學校說同學不懂事惡作劇?既然是學校,除了教專業知識外,性別平等也是教授範圍吧?既然說學生不懂事,那就意味著學校沒有教囉?那學校是不是要負責?」「其實很多台灣的法律對受害者很不公平,甚至有些人的觀念要受害者吞忍!?這也是我不太能理解的。」「通常被迫轉學修學的都是被害者,公司亦然!」「永遠要記住一句話『被害人不該被檢討,加害人不該被姑息!』我沒辦法接受說他只是個孩子、這只是惡作劇、下次看到他遠離一點就好了的言論,他都多大了,分不出什麼是性騷擾還是惡作劇?不該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怕留下記錄就不該做這樣的事!」
 
   
   
不過致理大學在晚上10點緊急發聲明表示『如案件屬實,定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進行懲處,絕不姑息。』    
       
《致理科技大學:致理人,自己人》
   
針對媒體報導本校性平會對受害者造成第二次傷害之內容,特別澄清本校立場,盼媒體能予平衡報導,避免錯誤的訊息造成本校師生更多的傷害。
 
    
一、本事件發生後,本校即依教育部所規定的程序進行通報作業,由教官陪同受害學生至派出所製作筆錄,且本校主動積極調閱監視器紀錄,協助被害人及警方指認行為人,案發當天即已確認。故有關刑事案件之處理程序,已交由警方進行後續處理。
     
二、案發後,本校即安排專人提供被害人諮商關懷,且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承辦人員告知其法律權益,協助提出調查申請,隨後召開性平會決議受理案件進入調查。唯本案目前仍屬調查程序,尚未做成調查報告書,且屬個人隱私,實不妥討論案情或逕下結論。待調查報告書出爐,本校將再召開性平會討論報告內容,將依規定由本校學生獎懲委員會進行懲處之討論。
 
            
三、有關報導中陳述調查委員指稱係學生「惡作劇」一節,本校特別澄清並無此事,本案之調查小組成員均為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才庫人員,絕不會以此言詞對被害人造成傷害。
         
四、對於學生之處分,將由本校學生獎懲委員會進行討論,非由性平會或調查小組所能決定,故本案行為人之處分為何亦尚未確認。
       
本校為教育機構,依法行政,善盡保護學生之責,如案件屬實,定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進行懲處,絕不姑息。
 
         
致理科技大學敬啟 1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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