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學校公告 至五月底實施遠距教學。
週四[當代性別議題]期中報告於5/5已完成,並賞析黑鏡影集3-3【黑函之舞】。
授課大綱原訂之主題影片賞析 因遠距教學調整為作業模式 本週指定作業如下 請留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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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 增見聞 長知識-------
1.請摘錄以下這則新聞的三項重點議題。
2.以你的專業領域所學,提出對本案例的具體建議。
老夫妻吐退休金幫買房…貸款繳11年「房子變別人的」 他曝無奈真相
[周刊王CTWANT] 「繳了10多年房貸,房子竟然是外人的!?」一名網友抱怨,自己先前跟媽媽的友人租房,對方很照顧房客,「房子有任何狀況也是立即修繕,絕不拖延、甚至因為住久了,還會主動降租500、1000」,不料他最近突然被一名陌生女子告知要重新簽約,若不同意就須在1週內搬離,讓他一頭霧水,真相令人超傻眼。
原PO今(30日)在臉書社團「靠北租屋2.0」發文,「我居住的房東人很好,雖說是媽媽朋友,但房客間的評價也很棒,房子有任何狀況也是立即修繕,絕不拖延、甚至因為住久了,還會主動降租500、1000的,只要房間東西有壞,提出要求一定幫忙,水電、網路、第四台也從沒讓我們租客擔心過」。
貼文提到,「房子以前是他兒子在管理的,當時老人家想說讓小孩獨當一面(35多歲),所以買房後就直接登記小孩名字,貸款老人家自己背,但兒子實在管理太爛了!水電常常因為積欠被斷、為了省錢切掉第四台,換了類似衛星電視訊號的,只有幾台可以看」,甚至遇到有人要退租,小兒子也沒在約好的時間出現。
原PO接著說,「就在日前,一位L小姐突然打給其中一位房客,告知她才是這間房子的屋主,說我們之前跟房東太太簽的約都不做數,如果在幾號前不跟他重簽,就要求我們一週後搬離租屋處。我們得知後跟房東確認,她也覺得莫名其妙,房子就是她親自簽約買的,而且這些年的貸款、水電都是她在支付」。
網友表示,房東逼問兒子後才得知,「L小姐就是他的前女友,當初在媽媽買房登記他名下二個月後,他以結婚為名贈與女方了,但這件事雙方都低調沒提,所有人包含房東夫妻也完全不知情。房子是11年前買的,隔二個月贈與,等於房東夫妻背了11多年的房貸,直到女方近期突然找上門才知道,簡直晴天霹靂」。
原PO透露,房東得知真相後,趕緊聯絡對方商討,無奈女方拒接電話、拒碰面,「房東聲聲呼喚她的良心,從以前與他兒子交往期間的種種過往、金錢協助到他們老夫妻買房是用光自己的養老金,每月租金還要負擔貸款等等」,但對方始終不願溝通,讓他不禁感嘆「被騙了10多年,繳了這麼久的房貸、付了頭期,結果房子變成一位外人的」。

11047019 1. 買房登記他名下二個月後,他以結婚為名贈與女方了 2. 老夫妻買房是用光自己的養老金,每月租金還要負擔貸款等等 3. 兒子實在管理太爛 對於這整篇新聞我的看法是這兒子不是被寵壞就是被愛情沖昏頭,爸爸媽媽辛辛苦苦努力來的一切,就被他這樣子給搞砸,覺得很不會為爸媽著想,如果一開始兒子就能夠告訴爸媽這件事情、去商討這件事情,那或許還有挽回的餘地。有件事情也反映到現在的社會,年輕人自身沒有什麼能力,因為爸媽都會幫我們準備妥當,都會讓我們沒有什麼好需要擔心的,導致很多年輕人出了社會以後少了一點上進心。
10644102 1.買房後就直接登記小孩名字,貸款老人家自己背 2.孩子以結婚名義贈給前女友 3.女方拒絕協調溝通 在看到這個新聞後想必很多人第一個反應都會譴責這個老人家的兒子,但在我看來都是有因果的,老人家溺愛他的小孩導致他兒子認為很多事情不用認真處理反正會有父母會幫忙擦屁股。再來就是小孩從小就被家長寵愛的情況下,他會非常依賴其他人對於他的關注、關心還有被愛的感覺,所以在他和他女友相處的時候就會不計後果想盡辦法讓女方去“愛”他,這也讓女方利用了這點讓他選擇把房子拱手相讓。從第三點就知道女方和他兒子在一起多少都帶有些目的性,當然這也有可能是他們相處的時候有過不愉快才會拒絕溝通,但我相信如果是這種情況下是不至於這麼冷血,所以我認為女方也有很大的問題所在。在我看來老人家、他兒子、女方三方都有很大的問題所在,不能只把問題點歸咎在其中一方。真的要我建議的話我會覺得需要尋求法律的幫助嘗試向女方要回房子,再來就是老人家跟他兒子的關係需要親人去點醒他們提出問題所在讓他們去解決。
Good morning 🌞
11034043 詹涵如 重點議題: 1.繳交房貸多年,才發現房子是別人的 2.拿退休金繳房貸 3.結婚前贈與,卻分手了 在看到這篇文章後,首先會覺得這對老夫婦非常可憐,之後我便開始像樣要怎麼辦。在網上查詢其他相關資料後,有的人提出應該在買房時申請限制申告,避免在不知情的時候轉賣;也有人建議打官司,把錢拿回來。而現在這情況已經過了申告的期限,只能選擇打官司這條路,把錢拿回來。 老實說我不贊成在交往時就有這麼大筆的金錢交換,即使是以結婚為前提,而那個兒子也很不厚道,知道父母在幫別人繳房貸,還不告知所有權轉移,害父母白白繳了11年房貸。 而在看到老夫婦用退休金支付房貸,這就讓我聯想到以房養老,或許老夫婦在拿回房子之後,可以透過這種方式,講自己的退休金賺回來。
11034002 議題1: 兒子將房子過戶給前女友,卻沒有告知父母,就是因老夫婦沒有和兒子好好溝通所以造成巨大的錢財損失。 議題2:老夫婦沒有親自確認繳交的房子貸款是否已經被過戶到其他人名下,依舊持續繳納貸款。 議題3:老夫婦很愛兒子的心,希望兒子能成家立業而買儀戶房子給兒子,兒子卻對於父母花積蓄背貸款買房子給他,不看重的不負責心態使人反思。 具體建議: 我覺得這件事情牽涉到的不止父母與兒子溝通上的問題,同時還有兒子自身責任心態上沒有解決的,因此建議當我們面對到孩子需要成長獨立時,就應該放手讓孩子去受到社會的挫折與歷練,我覺得老夫婦買房子給兒子沒有不好,但應該和兒子有好好的溝通,才不會事到今日才知道自己賠了10年的退休積蓄與存款。
10847023 三個重點: 1. 買房登記他名下二個月後,他以結婚為名贈與L小姐。 2. 房東繳了11年房貸,L小姐才突然出現。 3.此新聞來自社團上自稱是租客的貼文,真實性有待確認。 雖然說我的專業是應用外語,但還是根據生活經驗提出以下建議: 可以在房契上做設定,雖然房子的所有權是兒子,但採預告登記的方式,兒子若拿房產去借貸或轉移,需經過登記人的同意,避免在未知的情況下將房產買賣,轉讓及贈與。 然而,在已經無法轉圜的情況下,房東只能採取法律途徑,房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繳房貸、房貸的匯款紀錄等,這些都能夠成為證據。同時也可考慮把事情發佈到媒體,得到一些助力。 不過此事件只是在社團上的貼文,並且是第三者(租客)的單方面說詞,我記得房屋轉移給非直系血親,房貸的帳戶也會跟著轉變,不太可能十一年不發現真相,房貸帳戶沒轉移銀行也需負很大的責任,況且房東這些年都沒有經過理專過問剩餘的房貸金額?這些年房東也沒認真查看房屋稅及地價稅清單嗎?此貼文真實性還有待調查。
a.房東和租客間的關係 b.東西要看好,不要傻傻的亂繳錢 c.兒子以結婚的名義把房贈與前女友 只能找專業律師來協調這件事,看是要把房子拿回來還是叫女方付款。這家人之間的關係也可能需要處理,兒子在外闖蕩卻有了這樣的作為,需要進一步溝通關懷。
10944010 1.父母及孩子間的親子關係需要再度審視 2.情侶間不必要以財產贈送作為結婚禮物 3.老人依然要幫自己的退休生活打算 我認為在上述新聞中,兒子與其前女友的問題無非是欺騙了老夫妻的真心,兒子擅自把父母還正在背負貸款的房子贈送給女友,其前女友則沒有良心的為了利益搶奪別人家的財產,二人都相當惡劣。也雖說老人家相當可憐,不過也需要有警惕心,對於兒子的買房計畫應該給予一部分資助即可,並非全源幫助。 所以此刻能夠真正幫助到老夫妻的應該是採取法律途徑,由司法來判定對錯,所說沒有實際上的「詐騙」行為,但論定到後續的佔有行為我想也只能由法律交給老夫妻一個公道了。
1. 退休父母買房給小孩,但幫忙背房貸 2. 小孩偷偷將房子過戶給L小姐 3. L小姐在房貸要繳完時,突然跳出來說房子是她的 我覺得這對退休夫妻現在能做的只有收集證據、尋求法律協助及多多少少依靠媒體製造流量讓有些專業人士注意到並給予更多幫助。很難想像會有孩子對自己父母辛苦賺來的錢買來的房子就這樣隨隨便便贈與給別人。一方面是兒子及L小姐價值觀念及基本道德有問題,另一方面退休父母也有可能是因為過於寵愛小孩而造成的悲劇。
1. 父母花錢買房登記小孩名下 2. 房貸尚未還清,小孩卻直接將房屋贈與妻子 3. 房客未確認房屋登記者 我認為以現在年輕人的觀念,其實在貸款繳完之前,父母都不應該將房屋登記在小孩子名下,因為現在有太多短視近利的人了,沒有考慮過父母想要讓他們不用遭受曾經的他們房租月繳年年搬家的那種顛沛流離,擁有一個自己的家的那種心情,房子放在他們名下他們只會想到賣掉換錢、送出去表現真誠浪漫,而我認為,父母不會對自己孩子的狀況這麼無知,如果已經知道他們是這個樣子的人了,就算買房要送給兒女,也應該先登記在自己的名下,貸款都還沒繳完,至少保有幾年的周全,等去世了再讓他們直接繼承,一樣達到給房子的作用,但去世後他們愛怎麼賣、怎麼租、怎麼送都已經和自己沒關係了,不需要因為這樣牽扯進複雜的糾紛裡。 而在這篇報導中的房客,也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其實從一開始跟男方父母簽訂租約就已經是無效的了,因為房子從頭到尾都不在他們名下,老人家不清楚規則直接將房子簽約租出去,租房的人也沒有去驗證自己要簽的約有沒有問題,所以後來女方要求重簽這件事也是完全合理,所以下次我們在租房前一定要先注意好這件事,免得錢已經被收走了卻沒有地方住。
Good jobs!
老夫妻為了兒子好,買了間房給兒子,但兒子卻在和前女友在一起時將房子過戶給前女友,也未告訴父母親,以致於父母親不知情還在傻傻繳房貸,繳到最後才發現兒子將房屋過戶給前女友了。 我的建議是可以找名律師然後提告申訴,將這十幾年繳貸款的紀錄呈上,證明確實是老夫妻自己在繳,不然說真的老夫妻很可憐,辛辛苦苦的繳房貸繳到最後卻因兒子太敗太不會想而把房子過戶給當時的女友,其實這前女友也不太對,怎麼會還沒結婚就接受男友過戶給他的房子⋯⋯好如果接受了那他們分手了也應該主動將房子過戶還給老夫妻的兒子而不是就這樣拿走⋯也真的很無良
重點議題 1.老人家繳了背房貸10幾年 2.兒子輕易將房子贈予前女友 3.事情曝光,晴天霹靂 建議:在這篇文章中,能夠明顯的感覺到這對老夫妻對兒子的寵溺。除了文中提到的金錢協助外,最明顯的地方在於兒子的行為模式。對於管理租房都不甚用心,甚至輕易將爸媽買給自己的房產贈與他人,這種種行為都不難看出他對價值觀的偏差。我認為這對老夫妻應該讓兒子多點在社會上的實際歷練,一味幫助小孩可能並非最適當的教育方式。
議題: 1.父母對兒子的管教方法 2.兒子的忽視 3.女方的道德 建議: 1.諮詢專家該善教育方面的問題 2.親子一起去諮詢以了解其原因及改善方法 3.運用相關人脈約女方詳談矛盾點
1. 對於自己背負貸款、繳納款項的標的物要審慎的隨時注意目前的所有權人。 2. 不要將任何家中財產贈與給尚未有法律上認定關係的他人。 3. 在租屋時也要熟知真正所有權人,才不會造成突然要搬離之困擾。 具體建議: 我認為在風險管理上要相當的小心,對於將自己畢生心血甚至是未來養老金的大筆金額投入之前,一定要一再確認標的物,只要不是在自己名下的財產,即使是家人也一定務必追溯清楚權狀所有人。
1 房子被不肖兒子送給無良前女友 2 房貸是老房東在繳,房產卻是陌生人的 3 房東兒子真的是被寵壞的沒用小孩 我個人認為,只能上法院解決了,看前女友的樣子應該也不打算乖乖懷來,老房東應該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房貸都是他在繳,但是法律上似乎也沒有相關案例,房東他們可能需要很好的律師。房客方面,雖然房客們可以主張它們與老房東的租約,但是牽涉到房產歸屬問題,突然也搞不清到底誰對誰錯了,只能看後續官司怎麼判了。
11044015 (一)房東繳了11年的房貸,卻每有搞清楚房子所有權已經轉移,導致之後才發現白繳了多年房貸 (二)兒子已將房子所有權轉到他人名下,事前未與父母溝通,事後也未向父母坦白,讓父母一直被蒙在谷裡 (三)房東得知真相後打電話給兒子前女友,但對方卻沒有想要討論,遭對方拒接電話 建議:可以試著找律師尋求法律途徑,看是否能減少損失。而房東兒子也應該放手讓兒子獨當一面了,而不是所有問題都替兒子打點好,他已經40多歲了,該為自己所做的任何決定負責了。但此故事真實性還是有待商確,在這11年間應該會有納稅紀錄得知所有權已被轉讓。
1. 以結婚為名贈與房屋的想法 2. 父母買房不應登記小孩名下 3. 女方是否應該還歸還 根據所學,我並沒有修過學校的民法課。但以法律角度,有關於第三點,若男方確實有允諾贈與女方,且贈與契約是諾成契約,無須以書面為之,若以轉讓完畢,則不適用民法第408條第一項「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份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女方在法律上面完全站得住腳。至於前兩點就是老夫妻兩人教育失敗和忽視風險的結果而已,如果他們覺得把房產登記在兒子名下是對的,那就代表他們應該承擔兒子胡亂贈與他人的風險,更何況自這個兒子還是自己教出來的,那麼他會認為送女人房子討她歡心是正確的方法,夫妻兩人也責無旁貸,又怎麼好意思抱怨「被騙」呢?
11033017 一、重點議題 1. 房客原先之租賃契約問題 2. L小姐與房東兒子之間的財產移轉 3. 買房直接登記兒子名字,而房貸由自己繳 二、 具體建議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房東夫婦在購買房產辦理登記時可以多辦理一項預告登記,這樣房屋登記完後發生移轉時沒有經過房東夫婦的的同意,兒子是不能隨意進行移轉的。但是房屋的所有權在移轉時,除非房貸已償還完畢,不然房子是沒辦法贈與的。如果房東夫婦拿出繳納貸款的證明,也許可以經過法院向L女要求返還這筆錢。但還是要看他們之間實際的情況為何。基於前項理由,房客的租賃契約還要看簽約當下房屋的所有權人是誰。 其實婚前贈與房子這件事在我看來是很不聰明的一件事,因為在婚後贈與配偶財產是免稅的一個行為,而婚前所持有的財產在離婚時並不會因民法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被拿走,這對房東兒子來說是一個相當大的保障。且贈與一個像房屋這樣一個相對高價值的東西是要課贈與稅的,而且因為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贈與人,也就是房東兒子,花錢送東西給人家,結果人家還不跟你結婚,這大概是能預想到的最慘結局了。我想房東兒子當時應該是被愛情沖昏頭腦了才會做出這種事。而房東夫婦也是太過溺愛兒子了,拿出退休金給30幾歲的兒子買房?還幫忙換房貸?也許是這種溺愛讓兒子失去慎重思考事情及處理事情的能力,導致最後產生這種結果,如果房東及房東兒子不改變的話,這種事情應該會再次發生
大家要維持正常作息 健康平安!
11044034 1.買房後就直接登記小孩名字,貸款老人家自己背 2.孩子以結婚的名義贈給前女友 3.東西要看好,不要傻傻的亂繳錢 我覺得如果是我我應該會被氣死吧哈哈!禮物這種東西不能亂送,尤其是還是跟自己是不確定的狀況下,當下送女友難道他就會成為你老婆嗎?這對夫婦我覺得也不對,因為自己的孩子應該自己最清楚,既然孩子本身就那麼不靠譜了,還這樣把房子說送就送。
1.兒子在父母不知情情況下將房屋贈與他人 2.前女友道德問題 3.兒子明知父母在背房貸仍未主動告知? 可以理解愛子心切,希望兒子未來不需要煩惱房子的事,因此將房子登記在他名下。但愛的形式有很多,不一定要由這種方式傳達,尤其是這種會涉及到大量金錢的事情本就應該更加慎重。我認為遇到這種狀況最保險還是去找一個可以信任、有名望的律師評估一下狀況再做後續的處理,當然最重要的家人之間也需要互相溝通。
一、 1. 原po的房東是個好人,有任何問題都會幫忙處理、設備修繕,減少房租。 2.有天突然出現一位L小姐要求重新簽約,房東也覺得莫名其妙,當初買房時簽約的人是他,但是他有把房子過戶給他的兒子。 3.經由詢問兒子才得知,原來兒子把房子贈與他的前女友,卻未對此事說明,害老夫妻白白付了十幾年的房貸,房子卻是別人的。 二、 看完這個新聞感到很震驚,我認為兒子的作為實在不可取,當初把房子贈與女方的時候,就該跟自己的爸媽說清楚,而不是讓爸媽白白繳掉自己的退休金,事後的處理希望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另外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是如果房子贈與女方,那麼繳款人是否也應該更改?銀行那方難道沒有覺得不對勁嗎?希望老夫妻可以得到公道。 惡
這個案例的確有很多不同面向的問題 報導也未必完整、正確 但透過討論 還是可以得到很多寶貴的提醒
1. 老夫妻將房子登記於小孩名下 2. 不料卻被孩子送出去給自己的女性友人 3. 過程中房客在租屋期間被要求重新簽約等不合理的要求 我也常開玩笑鼓吹爸媽再買第二間房子讓我以後能輕鬆一點,反正家裡的經濟狀況還能負擔。不過我也從來沒想過會有家長真的把房子登記在小孩的名下...更離譜的是孩子還把房屋當禮物送出去實在荒謬。由於對法律不太熟悉,所以若發生在我身上我也只能第一時間請律師協助。我感到疑惑的是若房子不屬於那對老夫妻,那貸款的ˊ責任歸屬為何,老夫妻能不能要求兒子也背負房貸
1. 父母買房登記兒子名下,兒子沒有好好管理 2. 兒子以結婚為名,將房屋贈送給前女友,並未告知任何人 3. 父母白背了11年房貸,女方拒絕溝通 老夫婦把小孩寵壞了,覺得送一棟房沒什麼,才會這麼輕易的就把房子送出去,明知房貸是父母繳,還沒告訴老人家房子送人,既不負責任也很無腦,結果就是女人沒了房子也沒了。 不過,房屋所有權必須要將房貸清償完畢後才能變更,所以如果送出去的時候還沒有繳清,應該是可以將剩餘的房貸轉給對方,同時移轉其所有權,雖然房子名登記兒子,但贈與時應該還沒繳完貸款,或許還有轉圜的餘地。
11044008 黃敏君 1.買房後就直接登記小孩名字,貸款卻由老人家自己背 2.情侶間不能以財產作為結婚禮物 3. 在租屋時也要熟知真正所有權人,才不會造成突然要搬離之困擾。 雖然兒子自身的責任很大,但也不能將責任都怪在他身上,我認為他的家長也有很大的責任,因為父母的溺愛導致他成長過程中建立了不正當的價值關,才導致了這整個事件。
1. 父母買A房登記兒子(以下稱甲)名下 2. 兒子以結婚為名,將房屋A贈送給前女友(以下稱為乙),並未告知任何人 3. 父母白背了11年房貸,女方拒絕溝通 甲不得依民法88條第二項之規定,撤銷其意思表示。 1.按民法第88條第二項規定,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結合民法第88條規定,可知表意人效果意思形成原因之錯誤,是不影響法律行為之效力。故原則上動機錯誤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之。除非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在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則屬於重要動機錯誤,視為「內容錯誤」,可撤銷。 2.本案,甲以結婚為動機將房屋A贈與給乙,而後卻沒有與乙結婚,其意思表示錯誤為動機錯誤。甲已成年且無受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其所為之意思表示當然有效,對於房屋A,由於甲之父母已移轉登記到甲名下,甲當然有房子A之所有權,非無權處分。 3.準此甲將房屋A贈與給乙之意思表示有效,且不得依民法第不得依民法88條第二項之規定,撤銷其意思表示。 結論生兒子要帶腦。
1. 將房子贈與前女友 2. 父母與兒子之間的關係 3. 父母對兒子的溺愛 我想報導中兒子和父母的關係是需要被檢視的,感覺是在日常生活中就缺乏溝通,不然這麼大的事情應該一定要和家人討論,而不是最後才發現房子在別人名下。
1.房貸由父母支付,名字卻掛兒子的 2.將房子贈與前女友 3.父母與兒子的關係 父母一開始的想法一定是為了自己的兒子好,但是兒子卻把房子給了前女友,而且是在父母都不知情的狀況下給了出去,而在他們分手時兒子也沒有主動地去解決房子的問題,也依舊沒有告知父母,或許房子的權力是在兒子身上,但畢竟房貸是父母在繳,這點來看,做決定前還是得先尊重父母的。
Well done!
1.老夫妻背房貸,房子登記兒子名下 2.兒子在兩個月後將房子登記前女友名下 3.前女友拒絕溝通,房子拱手讓人 在我看來在這件事已經沒有商量的餘地,畢竟在整個過程中沒有違法的問題。在兒子成年並擁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情況下,透過合法管道將房子登記女方名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此房子大概率拿不回來,至於兒子可以一起拿去送人了。 結論 以後要生女兒
11046004 1.買房後就直接登記小孩名字,貸款老人家自己背 2. 結婚前贈與女方,最後卻離婚,卻低調不提 3. L小姐在房貸要繳完時,突然跳出來說房子是她的 建議: 這整件事從一開始兒子那邊就出了很大的問題,小孩贈與L小姐房產而無告知父母親的這個行為,無疑是嚴重的違背了父母的好意,背了所有房貸都已經要繳清了,最後才發現其實是在幫一個完全沒有關係的人付錢,問題可能是出在父母對小孩太過寵溺和無適時溝通所導致的,而小孩和L小姐的價值觀和道德應該多少也有問題。
11046037 議題:1.父母與孩子的關係 2.親子間的溝通 3.繳了多年的錢,才發現房子是別人的! 個人認為不完全都是孩子的錯,父母親的教育上就有問題,看得出來基本上溝通就有問題,我認為這件事就花錢買教訓,孩子家長都各自檢討,好好修補彼此的關係,畢竟兒子都把房讓出去了,父母也不是買給自己的。我認為對他們來說最重要的不是這房子的後續,而是如何跟自己最親最愛的人相處。
11046021 1.房子給孩子,房貸父母背 2.家長對小孩的放任 3.男女間的婚姻問題 在我看來,影響這起事件的原因不只是簡單的婚姻問題,包含家庭關係,與孩子間的溝通不夠完全以及對孩子的放任等等。信任自己的孩子能夠獨當一面固然是件好事,畢竟這是建立溝通橋梁的基礎,但過度信任就另當別論了,雖然只是很表面的透過這篇文章了解這起事件,但不禁讓人去猜想家長與小孩的溝通有多麼不完整,能夠自己幫別人背了十幾年的房貸卻還渾然不知,而孩子的婚姻問題就姑且不論,畢竟早已分手,當務之急應該找位律師來幫忙處理房子的糾紛,還有該如何與小孩去化解彼此的心結等等,免得餘生都在遺憾中渡過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