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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LINE驚見女兒不倫戀 父母被訴

 
2014年12月25日20:05 蘋果日報
 
 

新北市一名18歲陳姓女高中生去年和羅姓教官發生不倫戀後,並在18歲生日當天離家出走,父母察覺女兒脖子被人「種草莓」,暗中破解女兒手機密碼,查閱LINE對話紀錄,驚見女兒告訴教官「我不想把小孩打掉」,差點昏倒,轉向《蘋果》投訴並怒告教官和誘女兒,結果遭教官反控妨害秘密等罪,新北地檢署認為少女自願離家,將教官不起訴,反倒父母偷看女兒通聯並向媒體揭露相關對話,已觸犯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罪,日前將父母起訴。

羅姓教官今受訪表示,女學生有生下孩子,但他已經沒有和對方聯絡,至於被問及為何和女學生發生關係,他則不願回答。陳女母親受訪時則不願表示意見。
 
檢方查出,陳姓女高中生去年和學校34歲羅姓教官不倫戀,並因而懷孕,期間陳父察覺女兒無故連續多日晚歸,脖子上還被人「種草莓」,女兒卻不願回應父母的關心,陳父為了解女兒言行,私下在女兒房間找到羅姓教官借給女兒使用的手機,想偷看女兒通訊記錄,卻因手機被設定密碼,不得其門而入。
 
陳父為破解手機密碼,嘗試用女兒電腦的帳號密碼登入手機,果真成功解鎖,打開女兒和教官的LINE對話記錄一看,差點沒當場昏倒,因為2人對話竟然提到「我不想把小孩打掉」、「妳確定要生下來嗎?」、「妳要不要跟他們提妳要嫁給我的事」等親密內容,氣得投訴本報,羅男也因此遭調職。
 
不料,女高中生不滿父母偷看她的手機並向媒體投訴,去年18歲生日當天竟離家出走,陳父懷疑女兒投靠教官,怒告羅男和誘,並要羅男交出女兒。

但事後女學生告訴檢方她是自願離家,且已和和教官分手,檢方認定女高中生是自願離家,將羅男不起訴。羅男則反控女學生父母洩露他和女學生隱私,涉犯《個資法》、《通保法》及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罪,檢方認為女學生的父母未經同意取得相關通聯紀錄並公諸媒體,雖未觸犯《個資法》、《通保法》,但已構成妨害電腦使用、妨害秘密等罪,日前將這對父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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