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陳為廷 「你的孤獨造就我的陰影」
陳為廷的襲胸案,在社會上造成支持、撻伐的兩派論戰;一名在九歲被露鳥男性騷、青春期遇到襲胸色老頭、成年後又差點被噁男戳屁股的網路人氣作者「貝莉」,以一個曾是「受害者」的角度,寫了一篇題為「你的孤獨造就我的陰影」,文章昨晚上傳後已經有六千多人按讚,臉書也有四千多人按讚。以下是貝莉這篇「你的孤獨造就我的陰影」的全文。
首先說明,這篇文章不是針對陳為廷先生的政治信仰、替社會做任何事情是否關心國家與否;或者代表我支持或反對學運。這篇文章,只是代表一個,曾經受過性騷擾陰影女子的想法,就是對那些說著:「好色才是正常。」或「誰能無過,私德與政治無關,『柯林頓』或『吳育昇』還不是這樣?」的人感到厭惡。對,過去的偶像王丹,我就是在說你。
我沒有質疑陳為廷對苗栗的貢獻,他會不會選中立委也不是我能干預的。畢竟我也不住在苗栗,我不清楚那邊的環境,但我對於過度保護「陳為廷」的人,你們的欲蓋彌彰反而比他之前犯過的錯更噁心。當然陳為廷,針對你性騷擾這件事,我的確非常非常的不舒服,特別是被抓到了兩次,那沒被抓到的時間有幾次呢?世上有很多女孩,在遇到這樣的事情時,是不敢講的。而你的肢體觸碰是哪呢?一次是胸部,另一次是哪?更不堪的私處嗎?
於是,我決定要寫從我開始創作以來,最不舒服的一篇文章。我一直知道我有天會把這件事寫出來,但我沒想到是此時。可看到有許多人在維護陳為廷先生能夠改過自新兩年,聽他說心理醫生都把原因放在他「孤寂」跟「不信任人」的原因後,我覺得我要說,我想說。
因為我曾為了這樣的「不小心」,相對跟著「孤寂」「不信任人」,永遠帶著恐慌的眼神過了很多年。
在三十歲之前,我很怕跟人肢體接觸。朋友要擁抱我我總是抗拒,更痛恨跟人撒嬌,也老是把自己打扮成男生。粗聲粗氣,毫無魅力。大家都知道有個原因是我有位愛撒嬌的媽媽,我覺得要保護他。比較少人知道的是,因為我要保護我自己。我覺得女生很弱,我想當男生。
當然,原因很多。家庭因素、與同學們的往來問題,即便小學五六年級轉學後交到一票好同學。但我還是怕,就是怕。怕到二十五歲時,曾被朋友說:「妳這樣永遠無法真正愛別人。」罵到哭。一直到三十歲開始學習擁抱時,我的好朋友總說:「抱大力一點啊!抱緊一點,我要感受妳的誠意!」到了三十五歲,才會在喝了點酒後,開始撒嬌,會依在別人身上,當個女生。直到現在,我才不會別人稍微碰到我的肩膀我就感到害怕。
那都是因為我九歲時,曾被人「不正當肢體觸碰」。為了這件事,我一路逃到媽媽家,我奶奶不知道我為什麼不回去住,寧願搭了好久的公車去學校。也沒人知道我為何不穿裙子、開始剪短髮。我永遠記得那天,奶奶不在託人照顧我,是我認識的親戚,平常的確不太喜歡他。覺得他孤僻、不愛說話,老是臭臉擺距離,但看電視時,他突然靠在我旁邊,很近很近。他要求我坐在他身上,我拒絕,他對我進行了「不正常觸碰」,我嚇到逃開,衝到樓下去。偏偏衝下去時,在小公寓的一樓,看到一個性器外露的男子,說他好不舒服。需要我幫他。我手發抖著不知道該怎麼辦,正猶豫的該不該妥協,終於有空檔衝處去,躲在奶奶常去的雜貨店,看著《小叮噹》等她回家,奶奶罵我不乖乖在家時,我只好說因為太想看漫畫。因為我怕,我真的怕,我不知道為什麼遇到這樣的事情。
雖然多年後我常說那天真像黑色喜劇,一個九歲的女生怎麼會發生這種事,還一天兩次!而且那個九歲女生到青春期時,還會搭公車碰到摸屁股,走路遇到故意撞胸的老頭,到最後變成勇敢的人,在電影院電扶梯遇到色老頭試圖用傘搓臀部時,會回頭大吼說:「你信不信我告你!」讓對方慌張離開。但那是一條很漫長的路,而這事情我到了二十歲才鼓起勇氣跟家人說出來,當時聽到的親戚長輩們,對「第一段」遭遇只說了:「他沒這麼壞啦,他生病了,他現在很好,他只是工作能力不佳……不要講了,不要講……」
對,這是多數人的反應,不要講。現在我也偶爾會碰到那位「叔叔」。他的確看起來畏畏縮縮,他很寂寞、很孤獨,更沒什麼朋友。我雖厭惡他,但不想為難他,我不會恨他,甚至會同情他,但他確實造就了我多年的陰影。講這些陰影,也許很沒必要;寫文章前諮詢在國外的好友,他仍舊制止我,說沒必要。但我覺得有必要、真的很有必要。
看著一些人說陳為廷為了出來選爆出自己的故事很勇敢;看到一些人說這又沒什麼不要撻伐他時。我只想說著:「請你們不要為了支持一個人,為了想幫他漂白,講出愚蠢的話語。」雖然他不是「性侵」他只是「癡漢」,雖然有人半開玩笑說:「只要選對路線,癡漢就可以當霸主。」時。我必須說,請把你們的盲目收起來,他真的犯了錯。
他不是你情我願的桃色風暴,他做的事情會造成人心中的陰影。他所觸及的已經不單是私德問題,觸摸沉睡中女性的胸部,不僅是道德瑕疵,是犯法,甚至是很多女生遇到時只敢忍耐不敢說,會造成心理陰影的法律問題。他講的所有精神疾病理由,他的家庭、父母、不安,是他的辛苦過去,但這不是理由;誰沒有過去?我的悲傷也不能成為我傷害他人的理由,因為傷害就是傷害。有人說他勇敢,好,他很勇敢。但說是為了投入輔選的犧牲,對不起,那不是。
陳先生,你的孤寂造就你的心理缺陷;但我也必須說,在這世界上許多角落,跟你犯一樣錯的男人;也許他們跟你一樣脆弱、無奈、背景悲傷,但你們都把這樣的悲傷,造成另些人的恐慌孤寂。那些跳出來拼命替他說話,甚至不惜撻伐別人的人,請先想想,直接被這樣騷擾過的人,的立場跟心情。國家興亡很重要,可這並不代表,我們不能為了這種事情感到不舒適,並且必須全盤接受,不可撻伐。(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為什麼陳為廷不值得被同情?
作者:趙容(曾遭性騷擾、性侵害受害者,目前持續接受勵馨基金會諮商治療)
以自身經驗,身為生理女性有許多潛在的被騷擾的風險,走在路上有人會露出下體、國小男同學在雜貨店會在妳胸上撈一把、在捷運抬頭找出口時,會有人故意經過而摸妳的大腿。更別提數不清的肢體接觸、輕浮的眼神。這種種都像心上的疤痕不時刺痛著。
陳為廷宣布參選的時候提到,母親在頭份華隆工作、「工人爭取微薄生存權利的艱難」,當他為了一逞自己的私慾而隨意碰觸別人的身體的同時(留下案底的雖只兩件,實際案例可能更多),他早已失去了那個為了想念保護母親而挺身而出,且孺慕年長女性的角色扮演。
同為女性,也很欽佩當初勇於報案的女孩。當筆者遭受相同經驗時,不是驚嚇呆滯地失語、就是憤怒恐懼到來不及阻止犯惡行者的逃跑。當陳的支持者、朋友在支持陳並將之塑造為悲劇英雄的同時,是否有絲毫去同理這位女性的感受?身為受害者,可以理解在事發當下反應、並且勇於舉發是有多麼困難,若不是這位勇敢的女孩,以及積極處理的客運司機,今天陳或許還可以擁著「學運領袖」的光環,持續對仰慕他的女孩(所謂迷妹)有踰矩之舉。
我無法認同房小姐的觀點,陳幼年失怙失親,或許值得同情,但別人對他的同情與寬容,如果無限上綱到「他只是因為缺乏溫暖、缺乏愛,所以渴望女性的溫暖」,因而就合理化他的犯罪行為,實在讓人無法接受,對於受侵犯者也無疑是一種二度傷害。如果陳以出身可憐為形象,獲取別人同情外,還藉以侵犯、傷害別人,這非但不是可憐,還是可惡。
筆者在勵馨基金會的諮商過程與諮商師曾提到「不知道為什麼,有時候我竟羨慕受到家暴的人。因為他們只是肢體上遭受暴力。」諮商師回應,「因為性侵受害者常常遭受到道德的譴責,懷疑她們刻意引誘、或者穿著暴露,招致性侵。」受性侵者明明是受傷的一方,卻因性別權力的不平等,需要承受旁人的冷眼批評、指指點點。幼年、少年時的被侵犯導致成年後自我價值崩壞,需要耗費許多的治療與時間、關懷才能被治癒、相信別人。
陳本身或許有傷痕,但他不應也沒有權利製造別人的傷痕。好色與慾望本身並沒有錯,錯誤在於,當陳為了奪取你想要的東西(女體),他卻扮演著強勢者(男性)壓迫弱勢者(女性)的角色,這讓他以純真正義的大學生形象,反抗邪惡龐大的罪惡集團(不論那是國民黨、中國、華隆資方或者旺中集團)再無道德正當性,因性騷擾並不屬於「私德」領域,而屬「公共危險」。
那些曾被騷擾、惡意碰觸的無論男性或者女性,才是在陰暗卑微角落裡的人-對我來說,陳的「道歉」並不代表勇氣,那位在客運上喝斥他的女孩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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