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談性別 一堆隱藏版柯P

2015-03-09 02:08:09聯合報 顧燕翎/女性主義起點站(新竹市)

柯文哲市長在婦女節活動中,脫口說出台灣「進口」卅萬外籍新娘,有歧視女性之嫌,現場譁然,也再度成為新聞焦點。當時我也在場,他說的另一段話卻更令我憂心。他說碰到性別議題腦袋空空,看大家喜歡怎樣,再依據民意、價值、專業做判斷。

這是典型的柯式直白發言,但在其他場合,我也聽到過不少高階政府官員說過類似的話,意思是他們不懂「性別」,也不敢招惹性別議題,在試圖理解、對話之前就高舉白旗投降了。台灣的婦女運動在制度化的成果上,跑在世界的前面,短短二十年間,通過了不少獨步全球的法律,也建立了全國性的監管機制,和這樣貫穿藍綠陣營官員的政治態度不無關聯吧?

這不是我第一次當面聽到柯市長說,妳們喜歡就好。但是我卻高興不起來,因為在民意如流水和民意多元化的今日,我不知道他所標舉的「民意」要經過什麼樣的方法和程序蒐集?代表性如何?究責性如何?他所信仰的價值為何?而性別牽涉到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社會議題,性別議題的範圍如何界定?

台灣的性別機制和法規很多,國內和從國外請來的性別專家很多,也十分權威,可以在會議中「垂詢」、「指示」,甚至聲色俱厲地斥責政府官員,把他們嚇得皮皮挫,但「性別」、「性別平等」、「多元性別」這些常常掛在口上的名詞卻始終缺乏充分的討論和定義。

無論聯合國、歐盟或其他國家的相關法規都清楚地定義「性別」或「性別平等」,而我國雖口口聲聲與國際接軌,在最基本的定義工作上卻脫軌了,避免下定義,卻又迂迴地改變國際通用的定義。在政府官方文件中,引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定義性別主流化時,自做主張以「不同性別」、「多元性別」取代原文的「女男」;引用一九九五年世界婦女大會北京宣言時,加入了要求各國「以性別議題取代婦女議題」的顛覆性文字;翻譯CEDAW(消除所有形式對婦女歧視公約)三大原則時,改寫三原則,增加一原則。

我相信這些極具創意的出軌行徑,在政府方面都不是有意的,只是大部分決策者和柯P一樣,放棄職守,讓聰明的腦袋變空了,盲信外部「專家」,最後結果是聽任民意決戰叢林,讓執行政策的基層公務員無所適從,行政機器空轉、資源虛耗。

但一年至少有一天,我們有權利問什麼是「性別」、「性別平等」?這些定義是怎麼來的?政策方向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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