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怎會多1頁?房東設局詐房客
2015-03-19 02:43:44 聯合報 記者李奕昕/台北報導
張姓女房東涉嫌設局敲詐租屋的大學生,她瞞著房客新增契約條文,包括高額違約金、巧立清潔及電卡等名目加收費用,一旦學生付不出錢便提告,並自稱律師威脅繳違約金和解;刑事局昨天拘提張女及三名同夥究辦,已查出廿人受害,合計損失達兩百萬元,檢方訊後聲押張女。
張女供稱,法律是保障守法的人,她都依照契約走,循合法訴訟途徑。被指隱匿契約,她則回答「不知道!」警方指出,五十三歲黃姓男子幫她出租房屋,廿八歲許男和廿歲劉男負責催錢,全案依詐欺、恐嚇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據調查,四十六歲張女自稱大學畢業,在新北市租屋隔間當二房東,轉租大學生或社會新鮮人,租金約一萬元;她多在深夜簽約,宣稱趕時間,讓房客來不及看清契約內容就簽字。
學生怕怕黃姓女大學生租到會崩塌的套房,至今心有餘悸但天花板崩塌幾天後,又在社區公布欄看見房東貼租屋公告,直說很扯。 記者李易昌/攝影
租屋不要埋頭簽名 留存有保障
2015-03-19 02:43:45 聯合報 記者李奕昕/台北報導
租屋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律師邱群傑說,契約必須一式兩份,房東及房客都要留存,才有保障。
邱群傑說,租屋提前解約的賠償,特別容易引起糾紛,一般說來,房客提前解約要賠償一個月租金,房東應歸還剩餘押金。
房客退租時「未回復原狀」該如何賠償?邱群傑建議簽約時就註明遇此問題時,兩造應先協調,若協調不成,經由法院訴訟解決或訂定賠償條款,不要直接寫下「扣押金」。
他表示,承租時應確認屋況,檢查電視、冰箱等電器沒問題後,雙方拍照存證,避免日後爭議。
刑事局偵四大隊第二隊長李泱輯說,學生涉世未深,租屋容易受騙,簽約時應詳讀契約內容,可請專業人士幫忙檢查,「不要急著簽名」;直覺不合理的契約不要簽,記得蓋上跨頁的騎縫章,避免單方面事後變造「加料」。
房客指控,張女簽約時拿出兩頁契約書,提告時契約卻多出一頁,列出提前解約應賠償十萬元裝潢費、兩個月租金、兩個月押金,已繳金額全數沒收,連房客不接電話都能扣押金;她還要求學生在簽約時,簽父母姓名當保證人,事後威脅連帶控告雙親。
部分房客在簽約時曾拍下契約,警方查扣大批契約,發現張女未將契約交給房客留存,也未在跨頁邊縫蓋騎縫章,但租賃契約莫名多出一頁,涉嫌偽造文書罪嫌。
前年起,張女提告四十八件詐欺案均不起訴,有房客提告,新北地檢署查覺案情有異,且張女興訟浮濫,昨天指揮刑事局偵辦,傳喚房客查出隱情。
警方查出,她透過網路出租房子,帶房客看完房間,再以「漏水維修」為由,讓房客另住屋況較差房間;接著巧立名目收費,如電卡兩千元、磁扣一千元、鑰匙一千元、清潔費兩千元,總計八千到一萬元。
房客多住不到三個月就想搬走,張女便一狀告到法院,恐嚇房客「我是律師,告死你!」並自稱罹癌快病故,「做鬼不會放過你」,逼被害人依照「消失的一頁契約內谷」賠償和解,還要求負擔退租空檔期間的租金損失。
警方指出,張在板橋、新莊、中和有四十間房間出租,應有更多人受害。學生報案氣憤不已,指辛苦打工費被榨乾,還有人向父母借錢,痛罵張女是「無良黑心女巫」。張的同夥說,一名房客全身刺青像黑道,張女就不敢向他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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