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西部巴士分屍案審判庭今天宣判,中國移民兇嫌李偉光因患精神病,不須負刑事責任。法官此一宣判,令死者家人十分失望。

加國溫尼伯(Winnepeg)地方法院法官史克菲爾德(John Scurfield)今天表示,李偉光殘殺麥克林(Tim MacLean) 的行為「怪異」、「野蠻」、令人「驚悚」,但由他的行為來看,也透露出他患有精神病的事實。

史克菲爾德解釋,李偉光雖犯下如此重的罪行,但法律並不一定必須處罰精神病患。

史克菲爾德表示,李偉光在犯案時,並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在道德上是錯誤的,他認為他是在執行上帝的意旨,進行自衛。

麥克林的家人對法官的判決十分不滿。他們認為,李偉光殺了人,卻不須負刑責,是難以令人接受的事。麥克林的家人誓言,今後他們將盡一切的努力,使李偉光不能再回到社會。

李偉光不須負刑責的後果,將被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以後每年將接受一次精神病患委員會的審查。如果委員會認李偉光已康復,便可重回社會,不留刑事案底。

李偉光的審判庭共進行了兩天,控、辯雙方的心理醫師證人都認為,李偉光患有精神分裂症,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負責起訴李偉光二級謀殺罪的檢察官也表示,由於李偉光的精神不正常,他無法要求法官定李偉光的罪。

去年7 月31日,李偉光在一輛橫貫加拿大西部的灰狗巴士上,毫無緣由地將鄰座的22歲青年麥克林殺死。之後,再割下麥克林的頭顱,開膛破肚,慘絕人寰。此一殘酷殺人事件也震驚全世界。

在審判庭中,檢察官曾宣讀一份控辯雙方都同意的事實陳述中指出,李偉光在殺害麥克林前,曾聽到上帝的聲音,上帝告訴他,麥克林是邪魔,必須立刻將他殺死,否則李偉光會被麥克林殺死。

李偉光在殺死麥克林後,之所以又開膛破肚,並吃麥克林的肉,據事實陳述指出,這是因為李偉光擔心麥克林死後還會復活,找他報仇。



【2009/03/06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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