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禁救令 緬因州小媽媽力抗

 

 

緬因州一個年輕母親正為保全腦部受傷的女兒奮戰,力抗法庭「不准急救這個女嬰」的命令,宣稱只有她才能為女兒做醫療決定。該事件引發司法、行政、宗教和親權衝突。

 

兒童福利官員宣稱,這個女嬰腦部受重傷,如她停止呼吸還使用心肺復甦手術為她急救,只會延長她的痛苦。緬因州長雷帕傑(Paul LePage)一反州政府官僚體系的立場,誓言必要時將推翻州最高法庭的裁決,支持這個母親對撤銷禁救令的努力。

 

緬因州羅馬天主教區和基督教公民聯盟,也加入捍衛自由聯盟支持這個母親,宣稱「每個人都有權利為生存機會奮戰」。

 

艾莉雅‧皮斯利(Aleah Peaslee)去年12月才六個月大時,遭到21歲的父親猛烈搖晃,腦部嚴重受損,身體癱瘓,失去視覺和聽覺,必須靠餵食管供應營養,並陷入深度昏迷。

 

面對醫生表示女兒神經受重創,無法恢復,她的父母同意簽署不急救命令。

 

醫生為艾莉雅拿掉維生系統,把她交給18歲的母親維吉妮亞‧崔斯克(Virginia Trask)抱著,希望她安然辭世。但是,艾莉雅卻突然在母親懷裡張開眼睛,開始自己呼吸,促使家人尋求撤銷禁救令。

 

但是,因孩子涉嫌受到虐待暫時接管監護權的州兒童福利官員,拒絕這種要求,並說服地區法庭法官同意孩子的父母都沒有在必要時做明智決定的身心條件。法官也指出艾莉雅交付代養後,她的母親只去看過幾次女兒,而代養母親指出艾莉雅活著「只是在受罪」。

 

艾莉雅目前情況不明。她的父親被控嚴重攻擊罪,獲准交保,可是不准與妻子和女兒接觸,也不能參與女兒的醫療決定。如艾莉雅宣告不治,他可能被控更嚴重的殺人罪甚至謀殺罪。

 

崔斯克的法律團隊已向緬因州最高法庭提出上訴,並準備本月23日進行口頭辯論。雷帕傑州長宣稱,不論法庭做何裁決,他絕不准許州兒童福利官員僭越親權。

 

紐約大學醫學道德主管凱普蘭(Art Caplan)說,這個案子很不尋常,他從未聽說法庭不顧當事人母親意願下達禁止急救令,而本案可能在一些可怕情況,在醫療方面為親權訂定先例。

【2014/09/06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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