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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小情侶嚐禁果!連累母親賠10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中壢有一對國高中生小情侶,年初在MTV包廂裡面「偷嚐禁果」,還在唸國中的少女因為被父母察覺有異,逼問少女說出實情後,將在念高中的少年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少年法庭判決,少年需進行假日輔導課程,辛苦在餐廳打工的母親則要賠償女方10萬元。
桃園地院少年法庭判決指出,17歲的高中少年和15歲的國中少女,兩人在年初的時候透過社群網站認識,而後連續2天,相約在桃園中壢一間MTV包廂,總計發生2次性行為。少女當時正在逢國中會考衝刺,父母發現她和少男在臉書上的對話不單純,開始逼問少女實情,並向少男提告。
高中少年向法官坦承犯案,桃園地院少年法庭判少年假日執行生活輔導,女方父母則求償60萬元的民事賠償,但考量少年沒有經濟能力,母親打工薪水也只有2萬多,裁定賠償10萬元。(編輯:黃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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