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桃園縣二十日電】  
一名某大學的男學生因為不滿女友移情別戀,侵入對方部落格刪除照片與文字,並以前女友的口吻與情敵對話,而遭女友報警,警方昨天依妨害名譽等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就讀桃園縣某大學的陳姓男學生因為不滿溫姓女同學和別人交往,日前進入女同學的部落格內刪除照片,並利用女同學的帳號密碼,在MSN中與新的男友聊天,同時趁機佯裝女友,述說女友的缺點,以達到誹謗的目的。
陳姓同學因為不甘心,最後還將前女友的帳號密碼、信箱一一更動,造成當事人無法使用,才使得形跡敗露,而新的男友後來才知道自己在網路上,和「假的女友」談了好一陣子。
前女友一氣之下報警處理,而陳姓男同學在警局接受偵訊時,坦承因為怨恨前女友移情別戀,加上女友部落格內還存有許多昔日兩人的照片,越看越氣下,才出此下策。由於陳同學的部分舉措與言語已經侵害到對方,警方最後依妨害名譽等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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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卓姓少年兩年多前就讀國中時,與同學在路上「飆」腳踏車,不慎擦撞到七十九歲董姓老太太,導致對方頭部撞傷變成植物人,法院認為他有疏失,父母也疏於監督,判決他與父母必須連帶賠償三百萬元,使卓姓少年還未工作賺錢就背上巨額債務。
卓姓少年的父母認為是董姓老太太突然從路旁竄出來,兒子因為閃避不及擦撞,無從證明老太太跌倒與兒子有關,但法官根據案發當時的證人指述與鑑定報告,認定七十九歲的董婦是因為遭卓姓學生擦撞而跌倒。
這起意外發生在九十四年,當時就讀國中的卓姓少年與劉姓同學剛從補習班下課,兩人各騎一台腳踏車回家;董姓老太太的家屬主張,兩人在永和市保安路上互相追逐,卓姓少年騎車時不慎擦撞到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跌倒頭部撞傷,被醫院判定為植物人,家屬提出包括醫療及精神撫慰金賠償共八百九十餘萬元。
家屬向法院主張先求償三百萬元,其餘求償則保留請求的權利。法官根據案發時的調查資料,認為卓姓與劉姓少年騎腳踏車時,卓姓少年疏於注意車前狀況,看到董姓老太太要過馬路時已煞車不及,右手擦撞到婦人,老太太成為植物人與卓姓少年的擦撞有因果關係,案發時少年僅十四歲,父母也負有疏於監護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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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喜歡在部落格上張貼、連結影音影片,若未經授權,小心違反著作權法。苗栗張姓大學生在部落格下載、連結近二百首歌曲,被唱片公司集體提告;檢方同情他的處境,以兩萬元處分金換得一年緩起訴。

承辦檢察官黃智炫表示,網路、部落格侵權案件非常多,「不少大學生或年輕人不只在部落格張貼侵權影片,甚至將影片節錄上傳至影音分享網站YouTube與大家分享,根本不知道多數行為都侵犯著作權」。

「大學生要醒一醒啊!」黃智炫說,大學生張貼、連結影音影片時,得先想想「有經過詞曲作者、表演者、經紀人同意嗎?沒有,很危險哪!」業者追訴侵權雖是依法行事,「但政府應以更大的格局,檢討關於網路的著作權法案。」

國立雲科大學科法所助理教授蔡岳勳也建議修法,認為政府和唱片等業者「格局要放大,不要讓學生成了犧牲品。」若部落格的影片只是少數、單純地分享,應考慮比例原則,否則網路世界將因寒蟬效應,失去百家齊鳴的光彩。

檢方在處分書中指出,住苗栗市的張姓大學生(廿歲)九十五年七月至去年八月,未經著作權人同意或授權,在網路無名小站設置的「luckychan」部落格,上傳滾石、華納、科藝百代等十一家唱片公司所有的一百九十八首歌曲,被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檢舉提告。

張姓大學生坦承在部落格下載、超連結歌唱等影音資料,苦苦哀求業者原諒,交流基金會同意檢方給他自新、緩起訴機會。檢察官裁定予一年緩起訴處分,並令支付二萬元處分金給聯合勸募協會。

張姓學生的母親受訪表示,兒子下載、張貼歌曲等影片,只是很單純想和好友分享,「校園裡大家都在部落格裡這麼做,實在不知道違法。」現在兒子再也不敢了。



【2008/09/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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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倪婉君/綜合報導
你是工作狂嗎?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倫敦最近成立另類的「工作狂診所」,要把那些沒日沒夜工作的「工作狂人」從辦公室拉出來,幫助他們在工作和生活中取得平衡。
「工作狂診所」其實是一個活動團隊,53歲的創辦人吉娜.嘉汀納是所謂的「人生教練」,也就是協助客戶做決策,克服問題的「心靈」顧問。她以前在私立學校當校長時也曾每天工作16小時,因此深知工作狂的苦。
因此,嘉汀納在倫敦成立「搶救工作狂」 (Recovering Workaholics)團隊,鼓勵工作狂走出辦公室,多參與社區慈善工作,透過與其他人互動,學習到工作不是全部,要能與生活取得平衡。
嘉汀納說她認識各式各樣的工作狂,「發狂」的原因各有不同。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工作有助他們肯定自我價值,但是當中卻有一半工作狂對生活感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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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呂俊宏/諮商心理師(癌症希望協會公共事務組組長郭姿均整理,稿酬捐贈癌症希望協會)】
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小如(化名)最近老是悶悶不樂,小如的爸爸覺得很奇怪,學校不是有四天的連續假期,孩子應該快快樂樂的嗎?原來是小如心裡仍惦記著因為癌症過世的母親,雖然母親撒手人寰已經兩年,但對年幼的小如來說,「清明節」令她遙想已故的母親,陷入失落感……。
從心理衛生層面而言,清明節是很好的悲傷治療節日,可讓失親的孩子從悲傷中復原並重新生活。有些孩子因為喪親的悲傷,被教導成「要勇敢,不要哭」,負面情緒被包裹起來,形成「膠囊化」。
這時家長可以跟孩子好好聊聊,幫助孩子將悲傷及失落「去膠囊化」,藉由分享過世親人的故事,甚至懷念一起生活的點滴,將親人死亡的事件由「失落」轉化為「重生」,也能幫孩子找尋生命的方向與力量,讓悲傷的事件畫上句點,而非潛在心理的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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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性侵受害者每五個就有三個是孩子,臨床上卻常見他們說不出或不願說身體及心理的痛。勵馨基金會昨天邀請國內「沙遊治療」專家梁信惠博士,以實例說明「沙遊治療」的效力,希望推廣這種非語言的心理治療方式。
「我曾為一位美國女童做了廿多次沙遊治療,從她每次排的沙盤中,看她逐漸走出受性侵的創傷,終於變得自信!」梁信惠說,「沙遊治療」奠基於心理大師榮格的理論,讓孩子從數千物件中挑出幾個,在沙盤上排列組合,藉此看孩子的內心世界。
她強調,其實「沙遊治療」最重要的治療者就是案主自己,藉由在一次次排盤中,讓潛意識逐漸浮到意識,使埋藏在心底的創傷,在排盤故事中潛意識與意識的對話中,逐漸被釋放,而治療師扮演的角色則是引導與分析。藉由「沙遊治療」,她也成功治癒國內一位患有憂鬱症的婦人。
目前勵馨基金會在全國各地服務中心的蒲公英諮商中心設有沙遊室,她也開始台大社工系任教,希望發展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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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11.28 
精神分析過時?佛洛伊德被打入冷宮
黃文正/綜合報導
     從《麥田捕手》作者沙林傑到爭議卡通《南方公園》,從義大利名導費里尼至外交政策,佛洛伊德「精神分析學」的魅影幾乎無所不在。然而,如果你想進美國頂尖大學研修佛洛伊德,最好別唸心理學系,因為,佛洛伊德已被心理學系打入冷宮。
     根據「美國精神分析學學會」最新報告,「精神分析學」雖在人文科學、歷史或政治等研究人性的各領域被廣泛運用,但美國大學心理學系卻已不再膜拜佛洛伊德,將其「精神分析學」視為「枯亡」的歷史人為產物,而非「一種持續進展的活躍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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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王瑞琪(台北市)】 
六年前,我的人生跌入谷底,失婚、生病、工作不順利,覺得每天都在跟自己奮戰。
幸運的是,一直有些朋友在身邊支撐著我,讓我不至於太糟。友情的支持固然可貴,但自己心裡的想法和感受盤根錯節,不是朋友間的閒談可以解決的。很想找個客觀的人談談,理出一些頭緒,可是工作狀況不佳,實在阮囊羞澀,便打消了這個念頭。
有一天,好友珠珠約我出去吃飯,在餐廳拿了一個厚厚的信封袋給我,說:「這是給你做心理諮商用的,要『專款專用』喔!」我拿著那筆足夠談二十次的錢,感動到說不出話來。
在台灣,雖然已經有「心理師法」,心理師要經過國家考試,取得證照,方能執業,但至今各種保險制度還沒有把「心理諮商」納入給付範圍,一般人對於找心理師談話,還是看成奢侈的「非必需品」,覺得能省則省。說得也是,一個人假如連溫飽都有問題,他還會願意付出(相對於健保費)昂貴的心理諮商費用去釐清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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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藝主持天后陶晶瑩除了幽默機智,原來還像「百憂解」一樣,是大家最想傾訴心事的對象!甚至,總統當選人馬英九還排在她後面。陶子昨天笑說:「總統可能太忙了,大家覺得我們比較有空聽人傾訴。」
事實上陶子的確是人氣王,許多網友認為這麼多選秀節目中,「超級星光大道」最受歡迎,就是因為有陶子這張王牌。
陶晶瑩主持「超級星光大道」、「大學生了沒」和廣播「陶子晚報」等節目,深受年輕族群青睞,也成功塑造機靈又知性的大姊姊形象,Yahoo!奇摩做調查,網友最想訴苦對象,陶子排名第一,蔡康永第二,馬英九第三。
陶晶瑩前兩天得知自己第一名時,先是嚇一跳,隨即在廣播節目「陶子晚報」開放觀眾叩應,陶子說:「我發現結了婚,有孩子以後,反而中年男子會打來問些婚姻問題,連計程車司機先生被女乘客嚇到也打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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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石鵬來義(高雄市)】 
在讀書會的心得交流座談會中,有一位朋友分享他個人的生命觀,他提及:「人應該廣交各個不同階層、不同工作領域的朋友,從中去多方了解並廣納其精華,以內化為自己的生命基調。」這話說得真是好。深感認同的我,也認為生命處處有著不同的樣態與風貌。
這位朋友又說,他要求自己每天最少要認識五個陌生人,所以在等紅綠燈、搭大眾運輸系統、在圖書館甚或外食用餐時,他都會把握機會,主動善意的向人說:「嗨,你好!」從真誠的笑容、單純的心念中,讓他每天都充滿著生命力。
「微笑是全世界共通的語言,開朗的笑容有著正向的生命能量。」這話一直是我與人應對時所奉為圭臬的。但聽了朋友一席話後,更讓我想將這個想法化為行動。
這位朋友等紅綠燈時主動向人招呼:「嗨,你好,天氣很熱喔!」我想,可能有些人是會被嚇著,所以我選擇早上的晨運時段,自在的徜徉在涼爽晨風中、街道巷弄、校園操場、公園林木下,快樂的走一圈,自在地寒暄著:「早,運動喔!」我更刻意的走向陌生人面前,笑著:「嗨,早安!運動很好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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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台北市)】


中午用餐時間,我們一群女同事全聚在會議室裡聊天。蘭姊說:「我兒子最近剛與女朋友分手。」

大家先是一愣,然後開始吱吱喳喳,你一言、我一句的,把這件事當成話題來談論。

事情是這樣子的,蘭姊育有一男一女,兒子大學畢業正等待當兵,與認識三年多的女朋友同居已有好長一段時日,女方的父母遠在新加坡,所以她時常到蘭姊家住,而蘭姊的兒子平時沒事也常到她在台北的家小住,小兩口的感情濃,儼然過著夫妻般的生活。

「妳身為男方的父母,難道都不表示一點意見嗎?」有人不表贊同的說話了。

「發表意見有用嗎?妳們又不是不知道,現在的年輕人,想管也是管不住的。」聽完蘭姊的話,大家又開始七嘴八舌的發表看法。

最後,蘭姊做了總結,她說:「分手就分手啦,反正男方又不吃虧。」重點來了,因為蘭姊又說:「我的女兒看到哥哥的情形,反過來問我:『媽咪,如果分手的人是我,您會怎麼辦?』妳們猜猜看,我怎麼回答。」大家都睜大雙眼,等待著蘭姊的答案。

蘭姊很認真又嚴肅地對在場的人說:「如果妳在未婚前,敢跟人同居,我一定打斷妳的腿。」

這時全場的女性都一致的認同這一個觀點,因為全部的人都在拚命地點頭說「是」。



【2008-08-20/聯合報/E1版/家庭.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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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男女真的大不同〉一文,心有戚戚焉,因為我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中走過來的。

當年的我,以為這是傳統,當然不敢怒也不敢言。曾經有一位男性友人到家裡找我,父親認定他是我的男友,人家稱呼他「阿伯」,他臉色嚴峻,理都不理他。從此我再也不讓任何異性友人到家裡來受委屈。

婚嫁的前二日,我特地先至婆家整理陪嫁的一些書籍和雜物,父親說:「都還沒嫁過去,就整天待在人家家裡。」追根究柢,他應是為了讓我有個好名聲,所以竭盡所能的護衛我。

反觀小弟的情況就不是這麼回事了。當年小弟和弟媳僅是男女朋友,尚未論及婚嫁,但弟媳到家裡一住不是十天就是半個月,父親不但眉開眼笑,還殷殷交代母親應多予招呼,深怕弟媳被冷落,弟媳不也是人家的女兒嗎?

「兒子可以,女兒不行」的矛盾情結,不知何時才能從普天下父母的心中徹底的消除?



【2008/09/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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