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大家看Janet的部落格  學學她的道地英文  看到她那麼破的中文 大家也可以自我安慰:我的中文比她好!!  然後學習她的好英文、樂觀、陽光……
 


Janet錯字連篇 楊思敏國台語攏ㄟ通











 













 







Janet自小在美國求學,中文程度不佳,部落格上錯字連篇。
本報資料照片


同是外國人(勘誤註解:Janet具有華裔血統,從小在美國長大的她,會台語,國語普通),中文程度卻大不同。人氣主持人Janet的部落格上錯字連篇,被眼尖網友發現她中文程度低落;但日籍女星楊思敏卻能以中文在部落格上教芳香療法。

旅遊頻道主持人Janet常在部落格上與網友分享各地旅行的經驗,她的文章中英文交雜,在雅虎奇摩的部落格點閱率很高,但有眼尖網友發現,她寫的中文錯字連篇,最新一篇文章她甚至將「騎腳踏車,騎累死了」,寫成「氣腳踏車,氣累死了!」貽笑大方。

昨天她難為情地解釋:「因為我不會寫中文,是用羅馬拼音的方式寫,可是拼音沒有四聲,常會寫錯。」她表示,以前都會有工作人員幫她修改,有時也是她口述,工作人員直接代打,但她通常想到什麼就馬上寫下來,工作人員來不及更新檢查,才會出錯鬧笑話。


Janet 旅遊部落格



【2008/09/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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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編譯蘇依文/綜合紐約一日電】



網路零售商亞馬遜公司(Amazon)的熱賣商品排行榜爆出黑馬:一本每天印著惹人憐愛的小貓與小狗照片的桌用日曆,證明可愛小動物的魅力永遠不退流行。


這本取名Cute Overload的日曆是在完全偶然的情況下誕生,36歲的佛羅斯特(Meg Frost)是蘋果公司設計經理,三年前她為了測試網路軟體而架設cute overload.com網站,幾個月內就每天吸引80.8萬名訪客,受歡迎程度和政治八卦部落格Wonkette不相上下。


Cute Overload溫暖的氣氛是它大受歡迎的主因。網路充斥部落格匿名砰擊、網路陰謀、八卦、情色,和惡意垃圾信,能夠看到小鴨排成一列搖擺走路,或是小貓咪四腳朝天躺著的圖片,是排憂解悶的最佳良藥。


佛羅斯特說,她每天收到100封網友寄來的照片使用授權書,同意她使用網站上的圖片。日曆的成功可能只是開端,佛羅斯特暗示正在籌劃一個影音頻道。


Cute Overload桌用日曆上周在亞馬遜網站表現亮眼,不但銷售一空,還拿下配件類的銷售冠軍,也是總排名的第21名。佛羅斯特未透露實際銷售數量,也沒有說明Cute Overload的獲利,但她賺的錢已足夠她僱用兩名兼職助理。


Cute Overload網站的廣告由Blogads提供,廣告主在Blogads.com網站可查看每個網站的流量,和不同種類廣告的價格。根據Blogads的數據,在Cute Overload刊登可有80.8萬瀏覽網頁次數的高價廣告一周需花費2,000美元,刊登廣告的公司有寵物食品業者Hartz Mountain,和服飾品牌American Apparel。


標準廣告一周要價500美元,購買的廣告主大部分是小型公司,販賣「可愛市場」的產品,如可愛動物刺繡或服飾配件。Blogads指出,目前Cute Overload登載九個標準廣告,對小型市場的網站而言算是利潤優渥。


Cute Overload的瀏覽網友幾乎都是女性,年齡介於18到34歲。Blogads的創辦人柯普蘭說,瀏覽Cute Overload上的可愛動物讓這些女性能夠接觸工作外的自我,逃避現實。


【2008/09/02 經濟日報】



3張取自Cute Overload的可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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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新德里三日專電】 
 
據印度非政府組織「社會研究中心」今天表示,印度男女人口比例失衡嚴重,除了印度傳統要求女性出嫁必須要有豐厚嫁妝,以及親人死亡火葬只有男性可點火的習俗外,女性繼承娘家財產終將歸屬夫家所有的繼承法,則是主因之一。
「社會研究中心」專家庫瑪瑞(Ranjana Kumari)在新德里記者會上,作上述表示。她說,根據去年一年在首都新德里所在德里直轄區進行的調查顯示,絕大多數的人都承認,除了傳統和習俗之外,繼承法是導致許多家庭寧可要男孩而不要女孩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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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護專女同學昨天到警局報案,指她們班的男班長涉嫌性騷擾,警方已受理報案。
記者劉愛生/攝影    
  
【記者劉愛生/桃園縣報導】
北部某醫護專科學校護理系女學生昨天到警方報案,連名控告李姓男班長涉嫌性騷擾;李承認曾「以開玩笑方式開黃腔」,但沒有性騷擾意思。警方已受理偵辦,校方也成立性評委員會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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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陳智菡/研究生(台北市)】  
 
劍潭捷運站附近一女大學生的嘶喊,劃破了夜空,也戳破台灣假釋制度的虛偽荒謬。
一個犯案累累的林世煌加上一名同夥,有計畫地在台北縣市尋找落單的夜歸女子下手性侵。他滿滿的前科紀錄令人怵目驚心,在假釋期間仍不斷犯案,甚至在社會上正因捷運性侵案鬧得沸沸揚揚之際再伸魔爪。我們不禁要問,這樣一個常業性慣犯,是如何逃過司法的制裁,縱虎歸山?
台灣的假釋制度之寬鬆,令人咋舌;陳進興是一例、林世煌是一例。假釋的條件之一,應是在確認矯治的成效後,才予以縱放,同時還必須嚴格追蹤其行蹤,一來確保罪犯的生活步入常軌、二來也才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但反觀台灣,法官不敢用刑、假釋條件寬鬆、罪犯出獄後,國家也未能提供充分的就業輔導與社會的支持,根本無法真正阻斷出獄人再犯罪之動機。如此一來,犯罪率非但無從降低,妳我的身邊,反而有更多的狼群貼身流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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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  
台北電腦展各家廠商找來Show girl助陣,拉抬人氣,讓許多「show girl獵人」趨之若鶩。
記者陳珮琦/攝影
台北電腦展今天最後一天,但連續多天來,網站上有關電腦展的訊息出現最多的卻是展場show girl的照片和短片,有「癡漢」、「視網魔」網站討論哪個show girl正點、身材火辣,甚至誰又漏底走光了;而在展場裡,只要有show girl 的商攤前就擠滿「show girl獵人」,個個拿起相機猛拍、搶鏡頭,讓不少前往觀展的女性大開眼界外,也替穿著清涼、單薄的show girl捏冷汗。
有人竟趁機伸出鹹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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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小的少女「小花」長期遭高壯的張姓堂兄性侵,家族長輩希望她不要追究,法官開庭時,只見她全身微顫,淚水盈眶,不發一語;法官認為「不發一語也是證據」,認定她身心受創無法陳述,將她堂兄判刑十年,並強制治療。

台中地院合議庭庭長莊深淵說,具結陳述是證人的義務,一般情況下,拒絕具結會被處以罰鍰,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特別規定,因性侵致身心創傷無法陳述者,得依檢警調查的陳述做為證據。被害人因身心嚴重受傷,即使在法庭一言不語,「沉默亦是證據」。

判決指出,十五歲的「小花」身高僅一百五十公分,九十一年至九十四年間,長期遭身高一百八十公分的張姓堂兄性侵害。直到九十四年二月間,她在校傳字條給同學,向同學吐露遭堂哥性侵,老師得知報警。

小花警訊表示,讀小三時,堂兄趁她父母不在家,說要帶她去買糖果,把她帶到一間破屋,用舌頭舔她下體,後來又多次強暴她;小花堂兄坦承性侵,並稱其中兩、三次堂妹曾反抗。

檢方請社工訪談小花,證明所言非虛,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她堂兄後,小花及父母遭受來自家族長輩莫大壓力,以張已悔悟希望不要追究,使得小花家與嫌犯家形同陌路。

台中地院審理時,審判長莊深淵詢問小花被害經過,只見她低著頭,瘦弱的肩膀微微顫抖,抬起頭來滿臉淚痕。莊深淵說,他深深體會到小花所受委屈,雖一語無不發,卻「無聲勝有聲」,為免小花再度受創,庭訊不到廿分鐘就結束。

合議庭當庭勘驗小花的警訊錄音後,認定她開庭的情緒反應,符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特別規定,將堂兄判刑十年。堂兄不服上訴,二審認為一審採證無誤,無需再傳小花,將上訴駁回。



【2008/09/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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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教育大學女生鍾淑穎,昨天與17名同學共同搭乘3艘泛舟艇在花蓮縣秀姑巒溪泛舟,經銅礦急流處前的平緩淺灘時,有人喊腿酸想換位置,然後邊嬉戲邊換座位,在搖晃之際,突然碰到有落差的急流,瞬間翻覆8人落水,同艇7人被一旁的快艇救起,鍾淑穎滅頂失蹤,被救起時已奄奄一息,送到花蓮慈濟醫院急救,到晚間還沒脫險境,生命垂危。

救生員林郁輝表示,昨天下午2時,他與另一名救生員共乘一艘快艇,跟在18名台中教育大學學生們分乘的三艘自動排水泛舟艇後面,他突然看到鍾淑穎(22歲)等8人共乘的這艘泛舟艇,原本左右各4人,正在換位置,而且邊換邊嬉戲,瞬間這艘泛舟艇翻覆,8人全部落水。

林郁輝等救生員立即駕快艇趕至救起7人,唯獨不見鍾淑穎蹤影,後才在一塊大岩石旁的水底下,發現她被樹枝纏住,多方拉拔都拉不起來,好不容易拉起,發現她的救生衣已破損多處,研判她被樹枝勾住時曾拚命掙扎弄破,不料被樹枝愈纏愈緊,最後還是沒有掙脫。

和鍾淑穎同艇的兩名學生說,泛舟艇翻覆8人落水時,他們兩人與鍾淑穎等3人,曾手拉手在水中載沉載浮等候救援,突然鍾淑穎被水底下的樹枝纏住,鍾淑穎拚命掙扎,不料愈纏愈緊而沉入水底。

向上泛舟公司總經理林永樂表示,案發後學生告訴他,泛舟艇翻覆前,同學中有人喊腿酸,並提議換位置,站起來邊嬉戲邊換位置,泛舟艇不斷搖晃,剛好又突然碰到有落差的急流,瞬間泛舟艇翻覆。

林永樂說,這18名台中教育大學的學生,是來花蓮從事「彩繪東臺灣五日遊」,昨天是第2天行程,泛舟出發前均有做安全教育,可是還是有人沒有遵守規定,他覺得很遺憾。



【2008/09/04 聯合報】

 

台中教育大學女學生鍾淑穎,昨天搭乘岸邊這種款式的泛舟艇,在急流中翻覆。當泛舟艇航行時,救生員駕駛的快艇都會尾隨在後。    記者張柏東/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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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6  中國時報   王己由/新聞分析
    十九歲的楊姓青年和就讀國中的女友發生性關係,遭女方母親提出性侵害的告訴,楊辯稱不知女友未滿十六歲,獲檢察官採信,處分不起訴。檢察官如此見解,固然有其依據,卻是有違現行法令,而且也違背了不能以不知對方年齡作為卸責理由的立法目的。
    一般性侵害案件,首要就是審酌有無違反對方的意願,再來就是當事人年齡。基本上,只要是對方願意,就不會構成妨害性自主罪。
 
    不過,基於保護未成年的青少年身心,不論是否出於自願,目前刑法的妨害性自主罪,特別訂有以年齡區分成立犯罪處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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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宗鳳/高雄縣報導
廿歲的杜姓女大學生上月初在網站標售宣稱有療效的黑曜岩念珠手鍊,被高雄縣衛生局處以六萬元罰鍰。杜姓女學生認為一條手鍊不過賣二百八十元,卻被罰六萬元,在衛生局嚎啕大哭。
藥事法修正後自上月十七日施行,明文規定非藥事法所稱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的標示或宣傳,否則罰鍰為六十萬到二千五百萬元。高雄縣衛生局最近查處多件自行在網站刊登販售藥物廣告,或販售宣稱有療效的廣告,觸法者多為學生或家庭主婦。
杜姓女生上月初被檢舉,衛生局於廿八日查獲,依新法可罰六十萬元以上,但衛生局只罰她六萬元。衛生局人員告訴她,因被檢舉的時間在上月初,新法尚未公告生效,所以仍以舊法處罰。
衛生局藥政課長王小星說,新法重罰立意良善,尤其對於罔顧別人生命賺取暴利的廠商,確實有警惕作用。但實際執行面有困難,很多上網拍賣的人是學生或家庭主婦,不熟悉相關法令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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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兩名網路遊戲玩家相約在線上決鬥,輸家需取消帳號、讓所操控的角色消失;不料,李姓輸家不但未依約履行承諾,還號召其他網友從虛擬的世界轉戰到真實世界,群毆江姓贏家,強拍裸照,被台灣高等法院判刑一年半。
三十歲的李姓男子與江姓被害人,都是天堂網路遊戲夜精靈玩家,李姓男子操控的角色為「粗暴輝仔」、江姓男子操控的角色為「普亡魂渡眾生」。兩人在九十二年十月七日於天堂遊戲中相遇後,李姓男子要求與江姓男子對打,並約定輸方需將自己在伺服器上的帳號取消,讓所操控的角色消失。
兩人線上決鬥約十分鐘後,李姓男子戰敗逕自離線,未依約取消帳號。江姓男子打多通電話詢問為何未依約取消,李姓男子不耐對方質問號召其他線上盟友,從新竹南下台中找對方報復。在網咖內找到江,至少四人帶著機車大鎖、安全帽等物,毆打江姓男子,造成被害人頭部外傷併發腦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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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PO文指濫交 學生看到通報女老師












 



高雄市某國小蔡姓女老師另結新歡,軍職退役的劉姓前男友憤而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文章,指蔡女性濫交、吸食大麻,為獲免費修車,竟和修車廠員工上床。學生上網看到,報告蔡老師,蔡女提告,高雄地院判劉姓男子應賠償她40萬元。


判決指出,劉、蔡兩人原為男女朋友,均有碩士學歷,因故爭吵分手後,劉姓男子發現蔡女移情別戀,98年6月至99年3月,他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蔡老師的私生活與親密伴侶」、「修車修到床上去」等4篇文章,表達不滿。


蔡女認為劉男的行為嚴重損害她的名譽,提告求償120萬元。


劉姓男子辯稱,蔡女和他分手後,他心情難以平復,才在自己的部落格寫文章抒發情緒,他遭蔡女劈腿分手,精神上也遭受莫大痛苦,甚至罹患憂鬱症,他受到的損失比蔡女還大。他並指蔡女的姓名普遍,網路上和她同名同姓超過千人,沒有損害名譽的問題。


法官認為,劉姓男子刊登的那些文章,連蔡女的學生都看到了,確實毀損蔡女的名譽,且他張貼有蔡女的照片,並無姓名混淆的問題。


劉男離開軍職後無業,蔡女除了在小學當代課老師,還在補習班任教,收入不少,法官因而酌減賠償金。刑事部分,劉姓男子原被高雄簡易法庭判處拘役50日,檢察官認為判太輕,改判有期徒刑4月,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確定。



【2011/11/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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