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記恨26年 學生告師

「如不賠3千萬 陰曹地府見」恐嚇反被訴

2014年09月16日 
 
 

【郭芷余╱高雄報導】高雄一名三十八歲的洪姓男子,自稱無法走出讀小學時被鄭姓女導師體罰的陰影,苦等二十六年直到鄭女退休,今年找上門翻舊帳,要鄭女賠償三千萬元彌補他成長過程所受傷害,並揚言鄭女若不從「就陰曹地府見」,鄭女驚嚇報案逮人,高雄地檢署昨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洪男起訴。

起訴指出,現年五十六歲的鄭女,是洪男當年就讀高雄縣大寮鄉(今高雄市大寮區)某國小三年級到六年級的導師。今年五月洪男到鄭女家嗆聲:「二十六年前妳把我打得皮開肉綻,血水噴出,連打二個半月,我已經死很多次,沒死成,如妳不賠三千萬元,要殺害妳們全家,到時陰曹地府見,不要後悔我今日沒事先警告妳!」 

每少一分被打一下

鄭女聽了心生畏懼,當場向洪男道歉,但鄭女丈夫認為洪男企圖藉故敲詐,反嗆:「這麼久的事情,你告得成我就賠你!」並報警送辦。洪男宣稱一九八八年三月至五月時就讀小六時,鄭女動輒發狠打他,還當著全班同學面前罵他:「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音同污)也!」
洪男指稱,他另因沒達到鄭女要求每科考試至少九十分的標準,每少一分被打一下,屁股被藤條打得嚴重瘀血、皮開肉綻,他哭著自己到保健室上藥,還有幾次是因糾察隊向鄭女告狀害他挨揍。 

「要她了解當年痛」

洪男供稱以為上國中就脫離苦海,然而被體罰陰影揮之不去,天天活在這些恐怖的回憶中,他日日盤算等鄭女退休、不影響她的工作再找她理論,等了二十六年,鄭女終於退休,他才登門翻舊帳,並告鄭女公然侮辱和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強調他知道追訴時效已過,但「就是要老師了解當年我的痛苦」。
鄭女出庭表明提告,但不願回憶往事,檢方將鄭女挨告部分都不起訴,並起訴洪男恐嚇取財未遂罪嫌,最重可判五年。 

 

 

 

 

記恨恐嚇示意圖

洪男記恨26年前被鄭女體罰,登門索賠3千萬元,否則「陰曹地府見」,鄭女驚嚇與夫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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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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