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蘇蘅/網路世界中的報復式色情
2016-09-22 03:32 聯合報 蘇蘅(政大新聞系教授)
社群媒體霸主臉書,上周惹上麻煩,被北愛爾蘭一個十四歲女孩控告了。女孩裸照被報復心切的男友從二○一四年到二○一六年不斷上傳臉書,到處轉傳,臉書卻沒有自動下架。臉書想和女孩和解,但女孩堅拒,並說臉書一年來對她不聞不問,對裸照下架從來沒有一致標準。
另一件震驚歐美的新聞,是義大利女子蒂絲亞娜(Tiziana)在自己公寓自殺,原因是網路瘋傳她和前男友的性愛影片,她原來只寄給前男友和其他三人,沒想到招來百萬人觀看,成為嘲諷和侮辱的笑柄。
她在一夕間成為全國知名人物,不但丟了工作,連改名換姓和搬家都無所遁逃。裸照的網路霸凌讓她無地自容。雖然法院最後判決臉書、搜尋引擎和社群網站平台必須下架影片,但是形象毀滅已經永難挽回,使她走上絕路。
色情是幾世紀以來、人類基本欲望的老問題。有網路以來,「色情」更一直是點閱最高的網站,也是谷歌搜尋最多的字眼。更特別的是,眾多色情網站中,「報復式色情」(revenge pornography)特別熱門。
根據統計,報復式色情的對象九成是女性。英國政府網路安全委員會資深顧問約翰卡爾(John Carr)去年訪台時,曾對我感嘆,現今性別歧視文化不分東西,社群網站的裸照總能真正羞辱到女性;文化和性別對裸體的另眼看待,更容易讓曝光女性受到重創。尤其女性更在意裸照的私密性,報復式色情不但打擊女性心靈,嚴重者不惜以自殺表白,所以英國已把它定位為「網路特殊犯罪」。
二○一○年美國出現好幾個報復式色情網站,最有名創立者的是「全美最被痛恨的男性」的杭特摩爾。他架設惡意報復的色情網站IsAnyoneUp,讓不甘分手的前男友們上傳女性不雅照,不少受害女性因此身敗名裂。由於之前沒有立專法,聯邦調查局拿他沒轍,直到去年才把他定罪,被法院判刑二年半。
美國目前卅四州有類似法律。重點是:只要屬於報復式色情,不管交往時是否同意拍裸照,只要沒有同意上傳,就視為違法。德、法、英和加拿大陸續跟進,日本也在去年追隨。
在台灣,近年報復式色情的司法案件也不少,有的案件被檢方認為「不是偷拍」,不起訴處分。有的案件則以恐嚇、妨害秘密判刑。不過,許多法官仍用「色情」、「不雅」的概念論法適用,還有認為此舉「嚴重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不一而足。
實務解釋過於空泛,判決欠缺一致性,且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相關規定產生交錯混亂,顯示法界不夠了解「報復式色情」的問題:在於訊息的永恆性、低成本、無遠弗屆和匿名發布。這種傷害性訊息除非斬草除根,否則可以不斷複製連結到不同平台,讓受害者受到無盡的凌遲。
從英美立法意旨可知,報復式色情的立專法或「定罪」化,主要想為受害者消除網路上鋪天蓋地的羞辱和威脅,更不希望社群網路助紂為虐。
報復式照片影音除了想毀滅對方外,更在用科技打擊到一個原本可以自由的靈魂,破壞男女正常交往的信任。更因這些影音常常傳給受害者的家人朋友甚至上司,徹底瓦解了受害者各種社會關係。蒂絲亞娜的死,不就是因為她的社會關係被破壞殆盡嗎?
無論法界想不想接受,都應該用同理心理解這個新觀念。這是科技對私領域人權侵犯的新議題。(作者為政大新聞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