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文本:輔大夏林清教授該怎麼辦

蘋果日報2016年09月24日

周偉航/筆名人渣文本、輔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輔仁大學的「性侵案道歉事件」,意外引爆社會大眾的怒火,這可能是輔大心理系夏林清教授與其門徒,沒料想到的發展方向。他們才以為自身取得了重要的「勝利」,讓指控他們辦事不力的性侵案受害者,專文為此「不實指控」而道歉。夏團隊本以為這道歉能讓他們「沉冤得雪」,但也就是這篇道歉文,讓社會大眾因此跳起來痛責夏林清及其團隊,要求其下台,甚至辭去教職。

夏林清的團隊到底是犯了什麼錯?他們又該如何收拾萬人喊打的殘局呢?

    這起發生在去年性侵案,檢察官已經起訴,其司法程序仍一直在走,但因為加害者和受害者都在夏林清研究室,因此夏林清也在體制外主導一個工作組,依其個人主張的方法和理論,企圖澄清事實,並幫受害者「培力」。但顯然這樣的工作失敗了,當事人與親友很不滿意,在3個月前跳出來指控夏團隊意圖搓湯圓,也造成目前的紛紛擾擾。
    排除一些細小問題,這整起事件其實很簡單,就是夏林清的學術理論在真實世界中功能不彰,無法達成其宣稱的效果。就算部分理論可能有用,但夏林清本人的領導與執行能力,也無法讓這一部分的理論在本事件中奏效。她失敗了。
    不過夏團隊在發展人力體系上卻有一點本事,甚至是唯一的本事。就像直銷一樣,做不出像樣的產品,但可以生出一定的上下線組織,並維持對產品的信念。現在於第一線與民眾論辯者,並非夏林清,而是這些對「產品」仍深具信心的夏團隊門徒。
    但這狀況並不是現在才發生,這20來年夏林清與其所屬團體(人民民主陣線,簡稱民陣)都一直是「高理念低效能」的狀態,採用了諸多無益手段,格局一直無法做大。最近一次的代表作,就是「民陣」毫無影響力也沒人在意其主張的立委選舉。
    之所以會陷入「高念低能」的狀況,是因為他們的體質「宗教化」,缺乏自我反省的能力,沒人能指責精神導師夏林清這個最高的裁決者。就算有,也被要求道歉,像是這次事件的受害者。
夏團隊或許有心理學上的專業,卻沒有倫理學上的知識,而「要人道歉」就是一個倫理學議題。夏團隊卻只會檢討他人,少檢討自己,這是引起社會大眾不滿的重要原因。
    要拯救這個團體,需要回歸基本面,先承認自身的知能不足與行動缺失。所以夏林清要做的並不是道歉,而是公開承認自己理論的無用、能力的缺乏、道德的錯誤,以及宗教式體系的困境。
    那夏林清應不應該下台呢?夏林清之所以能擁有一個忠誠的團隊,和運用輔大心理系的資源與研究生名額直接相關,如果她辭去教職,她的團隊很可能會因為缺乏資源隨之瓦解,或至少失去新血源。
    這會是對她最嚴重的打擊,也是最有效的處罰。但在走到這一步之前,我認為還是應該給其自我檢討的機會,看看她能否對自身行為有完整的檢視。她一心逼著別人道歉,但不代表我們也應該這樣做。
    如果她與她的團隊還是堅持不退讓,甚至不肯自我檢討呢?那就讓他們變成教材吧,讓台灣社會了解做這種事的人,會有什麼下場。

輔大性侵受害人 是被「培力」還是被弱化(龍鳥 - 自由業)

蘋果日報2016年09月24日       

    輔大心理學系性侵事件在前天傳出社科院長夏林清遭到暫時停職、並勒令相關人士不得再私下接觸當事人,教育部也趕忙發新聞稿表示有在追蹤此案;看來本案似乎終於要回到正規的處理軌道了(儘管慢了一整年)。

受害人竟公開道歉
    
    筆者想談談,事件中輔大心理系的部分人士念茲在茲的、外界「誤解」了他們的「工作小組」的「工作內容」,也就是所謂的「培力」:培養受者內在的力量,以能夠在最後靠受者自己的力量來掌控自己的生活、去除壓迫自己的障礙,而不需要外在力量的幫助。 
    照這種理論,所謂「不要站在一個受害者的位置上」等被外界狂嘲猛諷的言論,就有一個脈絡可循:會感到痛苦,是因把自己設定成了受害者,「受害者」的標籤本身就是一種障礙;若能透過內在力量的增強,擺脫這種「受害者的無助」,就能重整旗鼓,自立自強。 
    不過,理論的脈絡是一回事,真實生活的實踐又是另一回事。儘管用了時髦的言詞,但所謂的「培力」,仍然是屬於社會工作的一環,終究是要以幫助弱勢者為主,是要讓弱勢者更有力量;若反而剝奪了她的力量,當然就是失敗的、可受批評的,而不是「只看工作的事實不看工作的結果」。 
    實際觀察1年多下來的事情發展,案主有感到內在力量的增強嗎?能夠獨力面對她的困境嗎?怎麼看都沒有。和「工作小組」設定的目標不同,她還是尋求了外在的幫助(正規的校內性平會);據其男友所言,她也還是不能面對當事的對造,對於和對造同處一個課室感到不適;而看其9月21日的「道歉文」,她對於系內、院內、甚至校內的氛圍,顯然也頗多不能適應之處。 
    事已至此,顯然「工作小組」的「工作」全盤盡墨,不能幫助案主,反而讓她更感無助,以致要公開道歉(道歉本身就是一種內心不安的表現)。既然如此,「工作小組」甚至相關人等應該要主動向案主道歉才對;不為了自己理論與實踐的失敗,至少也該為承諾的跳票而道歉。 

相關人見笑轉生氣

    可是截至目前,別說道歉,似乎相關人等依然在為自己的「工作」辯護,而且還對案主的「道歉文」是一副卻之不恭的樣子。這樣合理嗎?不提心理輔導工作,若在一般業界,某某承包了一個業務,最後期限到了,某某拿不出應有成果,業主轉而尋求別人,某某卻要業主道歉──這有很大的可能,就是某某見笑轉生氣,為掩飾自己的無能,只好把責任轉嫁出去。
    事情是否真是如此當然不得而知,不過在此給相關人士一個建議:既然身為「培力」的擁護者,若覺得自己也成了網路公審的受害者,在大聲指責外界之前,不如先「培力」一下自己,用內在的力量去克服吧!若連自己都不身體力行,恐怕「培力」這套學說,莫說能普遍化,還反而會被污名化呢!


呂秋遠:夏林清,你永遠只想到你自己

蘋果2016年09月23日08:58      

    關於夏林清老師到目前為止的回應,我的想法是這樣。
    這件事情如果「去脈絡化」來說(好諷刺的學術名詞),就是有一位輔大心理系的女學生被學弟性侵害,系所的處理方式是創立了「司法」、「學校性平會」外的第三軌,也就是「工作小組」,但工作小組的運作程序與內容上,造成被害人不舒服,夏林清老師覺得被網路公審,而被害人認為系所意圖息事寧人,對她造成二度傷害。
    根據夏老師的說法,成立工作小組,是因為「性平會在各級學校已行之有年,當校園中發生此類事件後,一線的教師們容易在交給『性平會與法律處置』的思維下,退縮出了教育工作者協同學生們一起學習與成長的作用位置。心理系小組成立的一開始,則是選擇了主動拿起此一工作的責任。」
    我個人在觀察這件事情,剛好認為問題就是在這裡。因為,當夏林清老師希望被害人陳述,「我要聽你作為一個女人,在這件事裡面,經驗到什麼!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這時候的工作小組,就已經成為一個實驗場,也就是把當事人的痛苦經驗,作為實踐理論之用,而不是單純的同理被害人,在面臨這樣的犯罪事件時,需要的支持究竟是什麼。
    在性侵害的事件中,是不是受害人,從來就是自己的主觀感受,無法從客觀事實推敲。以學術的觀點來研究血淋淋的被害人,是不是本來就註定缺乏同理心?難道心理系的老師就會懂諮商?就會懂性侵害心理重建?就會使用解構與建構來理解被害人的傷痛?這是可怕的經驗,從來就不是紙上談兵可以實踐的。至於重建事實,那是檢察官的責任,什麼時候輪到工作小組? 工作小組難道有調查權?難道可以拘提當事人?難道可以請證人具結作證?
    夏老師說,工作小組是「教育工作者協同學生們一起學習與成長的作用位置。」這種說法太瞧得起工作小組。當性侵害事件發生時,被害人的生命控制權被剝奪,他往後能不能建立安全感?能不能轉變創傷而融入生命經驗中?能不能重新融入社會?每個人歷程長短不一樣,但需由被害人自己發動,工作小組以學術的方式,剝奪了被害人的被害主觀意識,強迫她以學術的觀點回憶事實、拋卻主觀被傷害的意識,這對於被害人而言,情何以堪?
    最後,我覺得夏林清老師的歷次回應都讓人非常傻眼。我只能說,網路公審從來都是自己造成的,態度與事實會決定一切。即便被害人發表了這麼一篇看起來「被迫道歉」的文字,老師仍然強勢的認為,自己才是網路上的受害人,渾然忘記有個人被性侵害,認為這些文字代表被害人想要跟她和解,這難道不就是性侵害事件衍生到最後,之所以嚴重傷害輔大心理系所的原因嗎?
    因為老師,你永遠只想到你自己。

呂秋遠:夏林清只關心自己名譽 忽略事件本質

蘋果日報2016年09月23日16:09      
呂秋遠 / 律師

既然夏老師喜歡分點論述,我姑且也模仿她的方式,誰叫我人稱呂十點呢?
1.性侵案本身,究竟是不是「男女大學生的情慾流動」、是不是「兩情相悅以後的酒後一夜情被發現後的謊稱性侵」?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但是當被害人認為她被性侵,那就是性侵,除了檢察官與法官可以在司法上認定所謂的真相以外,沒人可以藉由學術的方式發現真實。
2.從法律來看,心理系就是不應該私設工作小組來處理性侵案。只能強制通報後,交由性平會與檢察官處理。如果可以如此,那麼法律系以後可否設工作小組來審查學生有沒有竊盜?政治系可否設工作小組來討論學生能不能去遊行?性侵害事件拿來當作研究標的,會不會違反基本的法律規定?
3.從學術倫理來看,把正在發生、未經法院審理的性侵害案件,暴露被害人的姓名,作為研究對象,枉顧「當事人」「可能有」的心理創傷,要求被害人站在中立的觀點來看這件事,會不會太殘忍?
4.從人我分際來看,把自己的學生拿來當作實驗品,增設工作小組來論證自己的學派理論,而且用學術觀點討論正在審理的性侵害案件,會不會太過「超越人性的期待」?
5.從師生關係來看,學生發生「疑似」性侵害的案件,老師不給予安慰,提供心理諮商協助管道,讓被害人可以暫時得到保護,而是用威權的方式首先質疑被害人,會不會太過欠缺同情心?
6.從老師本身的角色來看,老師不斷的為自己辯護,只在乎自己的名譽權被侵害,卻忘記保護自己的學生姓名曝光、學校即將被教育部處分,是不是已經忽略了老師的本分?
7.從焦點本身來看,老師一直為了自己所謂「被網路判了死刑」的名譽,而忘記有個學生正在為自己的性自主權被侵害而奮鬥,本件的焦點是性侵,而不是被性侵者的男友寫了什麼,但是老師卻只關心自己的名譽,是不是已經忽略事件的本質?
8.從網路輿論來看,自己的名譽當然重要,但是如果老師可以稍微放下身段,傾聽學生與網路的聲音,坦誠自己確實有不足的地方,也忽略了被害人的感受,而不是放任兩派漫天烽火,甚至批評所謂的「網路意見領袖」,對於釐清歧見是不是更有幫助?如果可以面對、認錯、改變,是不是更能挽回自己的名譽?
9.從輔大心理系的立場來看,整個學校與系所的名譽被攻擊的不成樣,輔大被汙名成腐大、心理系被謔稱為道歉系,老師是不是應該思考問題在哪裡,而不是強硬的認為都是they的錯?
10.最後,老師,您的問題就是太冷酷,冷酷到讓許多人發毛,到現在您還沒發現嗎?

您關心掉下來的羽毛,但是您關心死去的小鳥嗎? 


輔大夏林清吃案事件之思考

蘋果日報2016年09月24日09:25      
韓書洛/執業律師

    近日輔大性侵事件傳的沸沸揚揚,因有女學生在校疑被男學生性侵,但該校社科院院長夏林清卻遭指稱吃案,事後被害女學生在臉書貼文向師長道歉,許多群眾認為該女學生是被迫道歉,因此引發諸多對夏的不滿,而夏林清也因此被輔大停職。
    這件事到目前為止已經變成羅生門,兩方各說各話,簡單的來說,其實就是:「女學生誣告 VS. 夏林清吃案」。但到底是哪一種?
    我在此並不想「看風向」跟著「打落水狗」去指責夏林清,畢竟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任誰也無法取代當事人自己內心的感受,但我們也不是案件的調查者,沒辦法直接看到案件的卷證資料或去詢問當事人。在無法直接瞭解內情的狀況下,去指責任何一方,就像是看到有人坐博愛座卻不讓座,也不問原因就突然爆怒的人一樣,只是為了內心一種伸張正義的自我滿足感而已。
    事實上,學校的性平會只是做行政調查,涉及的是學生的懲戒與撤銷學籍與否的問題 ; 而性侵屬於刑事案件,而且還是公訴案件,涉及的是有沒有犯罪的問題。該女同學如果被性侵,就算自己沒有提起告訴,該事件已經鬧得沸沸揚揚,檢察官理應知道有犯罪嫌疑,就應該進行偵查,而這種刑事偵查程序,與行政調查程序,兩者間是可以同時並行的,而且互不受影響。並且刑事偵查程序中,檢察官可以動用公權力調查相關證據、直接詢問當事人、證人、關係人,並且直接接觸相關卷證資料,所調查的結果應該是比一般大眾僅憑「表面證據」來作判斷來得可靠。
    當然,本起事件中,夏林清自己的態度也是個問題,充滿了在上位者權力之傲慢,事實上,這也不只是夏林清所獨有,而是許多在上位者之通病,但是我們也不能夠因為看不慣這種傲慢的態度,就直接把傲慢跟吃案劃上等號。
    而本件夏林清到底有沒有吃案?其實可以不用那麼快下定論,等到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若是本件性侵案起訴,則夏林清責無旁貸,不只是停職,帶著這種污點,就算引咎辭職也不為過,但若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則到時是不是有回頭思考一下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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