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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材生情殺/分手 愛情的第一堂課

這學期重開愛情哲學的課程,選修同學超過規定人數,為了勸退,上課一開始我就說,如果現在有男女朋友正在談情說愛者,可能修了這個學分後,就會讓你們分手,沒想到上完第一堂課之後,就看到恐怖情人殺人事件的新聞。

在愛情哲學課程,是在期末時才討論至愛情分手的實質問題,但在期初時,我就會跟同學討論愛情變與不變的問題,第一堂課就會直接問同學,現在有多少結婚者是初戀的對象?又再問同學,一輩子只會談一次戀愛嗎?愛情是理性還是感性?如果是以感性為主,則愛情不會變嗎?那如何去因應一個會變的愛情世界呢?

在以往的愛情神話中,總是過於推崇那種海誓山盟、真心不變的浪漫愛情,常使一些戀人迷思「真情永不變」假想中,但現今環境何能保證永恆不變的愛情呢?受法律和傳統約束的婚約,都已無法保存,日益升高的離婚率,早已說明以愛情為基礎現代婚約,都不能保證兩人可以廝守一輩子,則感性至上的戀情,何以能夠終其一生呢?

從機率學來看,幾乎每個人都會碰到分手問題,何以有人可以處之淡然,有人卻心痛不已難以言之,甚者自殘或如此次事件去殘害一個他所愛之人!

每次在跟學生談分手情事時,絕不會跟學生講:不要難過,時間可以沖淡一切;也不會跟學生講:對方不一定是你的摯愛,也許下一個才是你最好的選擇。但我絕對會跟學生講:不能夠因為失戀而傷害一個你所愛的人,無論對方是怎樣與你分手,真愛就是要能夠承擔分離。

非兩情相願分手,對於被拒絕繼續在一起的失戀者,那是一種被全然否定的感覺,從熱戀的天堂下墜至失戀的地獄中,其心情自是痛苦萬分,尤其把愛情當做是生命的唯一,把戀人當做是自己的擁有物者,則當其失掉了生命的唯一,自是不知所措,亂了分寸。

但,這能夠做為殘害戀人或自殘的藉口嗎?愛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然生死相許是生命之愛,是以己生命來愛護彼此的生命,絕對不是傷害他人生命來證明自己的愛情。

王菲和謝霆鋒分分合合,一個外人看不懂的戀情,但他們彼此自知何者為愛,當初分手雖也風風雨雨,但不會以傷害對方生命的方式來證明愛情,要不然也不會有今日的復合。

愛情何價?生命價更高!愛人,就是愛對方的生命,尊重所愛之人的選擇,這是愛情基本的條件,如果這個都不懂,那就不要說知道什麼是愛!

分手是愛情必然的結果,能夠接受這樣的前提,才能夠用心的去談情說愛,在愛情中得以不分手是要靠自己對所愛之人生命的理解與付出才能夠維繫。

有失去之痛,才知真愛為何,分手是愛情的基礎與前提,在愛情相關課程中,應該把分手當做愛情的第一堂課,才能夠讓學生知道真愛為何?下一堂課,我就要教愛情與分手!

【2014/09/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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