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男女真的大不同〉一文,心有戚戚焉,因為我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中走過來的。

當年的我,以為這是傳統,當然不敢怒也不敢言。曾經有一位男性友人到家裡找我,父親認定他是我的男友,人家稱呼他「阿伯」,他臉色嚴峻,理都不理他。從此我再也不讓任何異性友人到家裡來受委屈。

婚嫁的前二日,我特地先至婆家整理陪嫁的一些書籍和雜物,父親說:「都還沒嫁過去,就整天待在人家家裡。」追根究柢,他應是為了讓我有個好名聲,所以竭盡所能的護衛我。

反觀小弟的情況就不是這麼回事了。當年小弟和弟媳僅是男女朋友,尚未論及婚嫁,但弟媳到家裡一住不是十天就是半個月,父親不但眉開眼笑,還殷殷交代母親應多予招呼,深怕弟媳被冷落,弟媳不也是人家的女兒嗎?

「兒子可以,女兒不行」的矛盾情結,不知何時才能從普天下父母的心中徹底的消除?



【2008/09/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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