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PO文指濫交 學生看到通報女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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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某國小蔡姓女老師另結新歡,軍職退役的劉姓前男友憤而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文章,指蔡女性濫交、吸食大麻,為獲免費修車,竟和修車廠員工上床。學生上網看到,報告蔡老師,蔡女提告,高雄地院判劉姓男子應賠償她40萬元。 判決指出,劉、蔡兩人原為男女朋友,均有碩士學歷,因故爭吵分手後,劉姓男子發現蔡女移情別戀,98年6月至99年3月,他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蔡老師的私生活與親密伴侶」、「修車修到床上去」等4篇文章,表達不滿。 蔡女認為劉男的行為嚴重損害她的名譽,提告求償120萬元。 劉姓男子辯稱,蔡女和他分手後,他心情難以平復,才在自己的部落格寫文章抒發情緒,他遭蔡女劈腿分手,精神上也遭受莫大痛苦,甚至罹患憂鬱症,他受到的損失比蔡女還大。他並指蔡女的姓名普遍,網路上和她同名同姓超過千人,沒有損害名譽的問題。 法官認為,劉姓男子刊登的那些文章,連蔡女的學生都看到了,確實毀損蔡女的名譽,且他張貼有蔡女的照片,並無姓名混淆的問題。 劉男離開軍職後無業,蔡女除了在小學當代課老師,還在補習班任教,收入不少,法官因而酌減賠償金。刑事部分,劉姓男子原被高雄簡易法庭判處拘役50日,檢察官認為判太輕,改判有期徒刑4月,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確定。 【2011/11/06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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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影印半本書 大學生求處拘役
【聯合報╱記者鄭文正/台中市報導】
原版書太貴,大學生為省錢影印原版書是校園公開的秘密,台中檢方開全國先例,將莊姓大學生起訴並求處拘役。圖為檢方要求影印店張貼「拒印版權書」字樣。(記者鄭文正/攝影)
經常影印原版書省書錢的大學生得留意了,台中地檢署昨天將一名影印原版書的莊姓學生,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並求處拘役廿天,為全國首例。
就讀技術學院的莊姓學生昨晚表示,被起訴他覺得很冤枉,警訊時他雖認錯,但警方移送後,他一直沒接到檢方傳票,從未出過庭。他和多數同學一樣,只想省些書錢,沒有惡意。
大學學費漲漲漲,大學生為省超貴的買書錢,影印原版書是公開秘密,到各大學周邊走一趟,不難發現影印店超多。檢調為杜絕影印店非法為學生盜印書籍的風氣,近幾年,在開學時都鎖定校園周邊影印店取締,但多只追究業者違法,這次是首度對學生「開刀」。
檢方調查,莊姓學生(廿七歲)三月中旬,拿出版商「雙葉書廊」所屬版權的「行銷管理」一書,到台中市文華路的富泰彩印行,委託老闆張銘鴻影印這本書的十個章節,共兩百七十七頁,每頁三點五角,共印了四份。
檢方查出,「行銷管理」這本書原價六百六十元,全書共六百零八頁,莊姓學生影印了幾乎半本。每份影本收九十八元,張銘鴻約賺廿元。
檢方說,以往業者都推稱「不知道是誰拿來影印的」,使得檢方要循線查緝學生有困難,但當天在店內搜索時,查到書內夾著一張紙條,上面寫有莊姓學生的名字及電話,檢方因此要求警方追查莊姓學生。
警方偵訊時,莊姓學生認罪知錯,與他同時影印的三名學生,因檢方旨在警惕,未再進一步追查他們身分。至於業者張銘鴻,檢方在九月時已先起訴,因業者有違反著作權法前科,這次又被查獲,檢方向法官求處六個月有期徒刑,並聲請簡易判決。
【2007/11/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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