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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桃園縣二十日電】
一名某大學的男學生因為不滿女友移情別戀,侵入對方部落格刪除照片與文字,並以前女友的口吻與情敵對話,而遭女友報警,警方昨天依妨害名譽等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就讀桃園縣某大學的陳姓男學生因為不滿溫姓女同學和別人交往,日前進入女同學的部落格內刪除照片,並利用女同學的帳號密碼,在MSN中與新的男友聊天,同時趁機佯裝女友,述說女友的缺點,以達到誹謗的目的。
陳姓同學因為不甘心,最後還將前女友的帳號密碼、信箱一一更動,造成當事人無法使用,才使得形跡敗露,而新的男友後來才知道自己在網路上,和「假的女友」談了好一陣子。
前女友一氣之下報警處理,而陳姓男同學在警局接受偵訊時,坦承因為怨恨前女友移情別戀,加上女友部落格內還存有許多昔日兩人的照片,越看越氣下,才出此下策。由於陳同學的部分舉措與言語已經侵害到對方,警方最後依妨害名譽等罪嫌,將他函送法辦。
【2007/12/2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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