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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你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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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908續完成大家的首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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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年 夜財一甲請假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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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年 夜財一甲班規注意事項  97090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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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大家看Janet的部落格  學學她的道地英文  看到她那麼破的中文 大家也可以自我安慰:我的中文比她好!!  然後學習她的好英文、樂觀、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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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6  中國時報   王己由/新聞分析
    十九歲的楊姓青年和就讀國中的女友發生性關係,遭女方母親提出性侵害的告訴,楊辯稱不知女友未滿十六歲,獲檢察官採信,處分不起訴。檢察官如此見解,固然有其依據,卻是有違現行法令,而且也違背了不能以不知對方年齡作為卸責理由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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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胡宗鳳/高雄縣報導
廿歲的杜姓女大學生上月初在網站標售宣稱有療效的黑曜岩念珠手鍊,被高雄縣衛生局處以六萬元罰鍰。杜姓女學生認為一條手鍊不過賣二百八十元,卻被罰六萬元,在衛生局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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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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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桃園縣二十日電】  
一名某大學的男學生因為不滿女友移情別戀,侵入對方部落格刪除照片與文字,並以前女友的口吻與情敵對話,而遭女友報警,警方昨天依妨害名譽等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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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卓姓少年兩年多前就讀國中時,與同學在路上「飆」腳踏車,不慎擦撞到七十九歲董姓老太太,導致對方頭部撞傷變成植物人,法院認為他有疏失,父母也疏於監督,判決他與父母必須連帶賠償三百萬元,使卓姓少年還未工作賺錢就背上巨額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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